居民生活服务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行业,对方便群众生活、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促进居民消费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很多地区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滞后,有效供给不足,还满足不了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在一些城市社区,由于地价和房租较高,居民生活必需的业态和网点难以进入;在一些城市街区,由于发展不规范不完善,居民生活服务业集聚化水平不高;在一些农村乡镇和村庄,由于发展滞后,居民生活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为此,我们印发《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推进消费升级和服务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着力围绕打造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即在城市社区推动建设集餐饮、家政、托幼、维修等基本生活服务于一体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在城市街区推动建设各具特色的购物、美食、休闲娱乐和生活服务街区,在农村地区推动建设提供基本生活服务的乡(镇)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生活综合服务站,健全城乡便民生活服务体系,提高生活服务的便利化的水平,助力消费升级。
《意见》提出五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设施建设。鼓励各地政府和有实力的企业,采取政府直接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社会资本投资等形式,结合城市改造、新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新建一批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在已建成城乡社区,加快改造一批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二是完善服务功能。引导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以方便城乡居民日常生活为导向,将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成以基本服务为主,以选择性服务为补充的多功能的便民服务综合体。三是激发发展活力。鼓励品牌连锁企业入驻,鼓励有条件的专业运营公司开展连锁经营,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引导农民工和大学生等人员返乡参与建设和运营,不断激发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活力。四是创新发展模式。鼓励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及入驻企业,充分借助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绿色发展和品质发展。五是完善配套政策。着力落实好现有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价格优惠等政策,同时抓紧研究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强化政策集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