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设区市经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节能监察中心,省属集团(控股)公司,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7〕66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并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上报文(含汇总表)和纸质版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经信委环资处,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一份)。
联系人:王学昭 联系电话:0591-87801232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