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省有关控股(集团)公司、有关高校、行业协会:
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闽经信服务〔2016〕536号),经设区市经信主管部门、有关省属控股公司、高校、行业协会推荐,结合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场答辩等相关程序,经研究,同意福建省智能制造发展促进会等10个单位(名单见附件)为首批省级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现予以公布。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希望以上10家省级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在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中积极发挥智力支撑和产业推广作用,提高我省服务型制造整体发展水平。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