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8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晓莹    浏览:
闽经信函投资〔2017〕1108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属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工信部规划司《关于编制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工规函〔2017〕1680号)精神,工信部拟在完善《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库(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库)的基础上,组织编制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第一批)。现就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投资方向。项目必须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对应《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2016年版)》的领域和重点。

(二)投资规模。原则上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

(三)实施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项目为在建或计划今后两年内开工,具备必要的前期手续。

(四)融资意向。企业有明确的融资需求,愿意向相关部门


和金融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二、征集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登录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管理系统(http://gtt.miit.gov.cn)自行填报,各级经信部门依据权限在线审查。

三、时间安排

(一)信息填报(12月7日-12月15日)。在此期间,项目建设单位可随时登录系统填报及修改项目信息。

(二)项目审查(12月7日-12月15日)。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经信部门、省经信委对企业基本情况和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分别进行初审、复审。

(三)审核入库(12月15日-12月20日)。经省级复审确认的项目,工信部组织审核入库,从中遴选出技术水平先进、影响力较大、融资需求明确的项目列入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

四、填报说明

(一)已经在系统中注册的企业可使用原登录名及密码。未注册的企业在线完成企业信息注册,经设区市经信部门审核通过后,填报项目信息。

(二)省属控股(集团)公司项目经由所在设区市报送。央属企业完成项目填报后,可选择上报中央企业或所在地设区市经信部门。

(三)系统使用说明可参见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管理系统(http//gtt.miit.gov.cn)的通知公告栏。

五、其他事项

(一)各项目组织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申报本地区(下属企业)技术改造重大项目,实现中央和地方重大项目库联动对接;要加强信息审核,对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发现,取消入库资格和本年度相关项目申报资格。

(二)重大项目库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将作为工信部和我省组织产融对接,安排重点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重大项目库中的项目每3个月调度更新信息,符合条件的可推荐进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超过6个月未更新调度信息的项目将退出项目库。

(四)本批项目征集工作结束后,各项目建设单位也可根据投资建设的需要增补新的项目。我委和各设区市经信部门将根据情况随时对增补项目进行审核(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联系人:黄宇(省经信委)  电话:0591-85529130

技术支持:张鑫(工信部)18324119426

附件: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信息表.xls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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