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启动2019年质量标杆申报活动

发布时间:2019/08/05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Chen   浏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闽工信科技〔2019〕122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质量管理协会、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53号)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19年福建省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工信科技〔2019〕65号)要求,2019年我厅继续在全省工信系统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2019年,我厅将在质量管理、质量创新和“互联网+”应用三个申报方向,遴选10个左右具有适用性、有效性、先进性的省级质量标杆。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推动企业完善和提升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协同创新、标准对标、品牌引领,加快应用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化等新技术,提高质量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
 

主要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一)质量标杆的申请和推荐 

 

1.申请参加省级质量标杆遴选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遴选标准详见《质量标杆申报标准》(附件1)。 

 

2.请各地工信部门对照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省级质量标杆推荐上报工作。质量标杆的推荐应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企业自行申请或组织单位定向邀请的方式进行。2018年以来有组织开展质量标杆现场对标活动的地市可择优推荐不超过5个典型经验,其地市可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典型经验。有关行业协会可联合地市工信部门推荐行业内质量标杆。 

 

3.申请企业应填写《质量标杆申报表》(附件2),按照《质量标杆的编写说明》(附件3)准备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并附推荐单位意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刻光盘随材料寄送。 

 

4.请各地工信部门于9月10日前将推荐函及被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汇齐后,报省工信厅科技处。 

 

(二)质量标杆的遴选 

 

1.我厅将组织专家召开质量标杆评审会,按照《质量标杆申报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答辩评审,择优确定2019年度省级质量标杆名单。 

 

2.进入答辩评审的单位,需按附件3要求准备PPT材料。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质量标杆经验的交流和推广 

 

1.2019年8-12月,我厅将联合部分地市组织开展“质量标杆现场行”活动,深入标杆企业开展现场对标、学标和诊断辅导,推进标杆经验在企业中的实践应用。组织编制《2019年福建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经验成果汇编》,通过委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宣传和会议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广标杆经验。 

 

2.各地工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要在全国和省级质量标杆中选择适合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学习的典型经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我厅科技处。 

 

3.质量标杆企业要为开展标杆学习和对标活动创造条件,积极提供支持。

 

联系方式

联系人: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陈恒电话:0591-87553258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336室 

邮  编:350003

 

附件

1.质量标杆申报标准      

2.质量标杆申报表   

3.质量标杆总结材料编写说明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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