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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同安区委办公室、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安区贯彻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0/02/21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Chen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福建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和厦门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不松劲,一手抓经济发展不松懈,积极支持和鼓励辖区各行业复工复产、引工稳岗,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力争把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

 

在贯彻落实省政府应对疫情“二十四条措施”和市政府应对疫情“十五条措施”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具体实施措施。

 

一、保持信贷规模不下降

鼓励辖区金融机构设立防疫信贷资金,加大支持企业力度,缓解企业复工复产资金需求,确保2020年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企业,银行机构予以展期或续贷,不得抽贷、压贷、减贷。(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企业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可按政策申请市、区应急还贷资金支持,对申请区级应急还贷资金的企业,政策受理部门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予以协助办理。同时,对2020年2-6月申请区级应急还贷资金政策支持的企业,给予原企业承担的转贷资金费用全额补助。(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三、给予融资担保费用补贴

对疫情防控和保障的相关企业,在市级政府性担保公司减半收取融资担保费的基础上,再给予补贴25%担保费。(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四、加大房租减免力度

对承租政府性资产中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1个月全免、2个月减半;鼓励集体资产和其他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区属国有企业出租的经营用房,可参照政府性经营用房做法并结合自身实际加以执行。(责任部门:各物业管理部门)

因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需在区级政府储备用地内搭建帐篷、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的,或施工临时需要的,简化政府储备用地临时使用程序,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与区置业公司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在缴交保证金后无偿使用到疫情解除为止。搭建的临时设施需符合环保标准和排污要求,并在疫情解除后,由企业自行拆除,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责任部门:区建设局、置业公司、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加大企业引工稳岗费用补助

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企业外地员工返回同安复工居家自我(医学)观察措施,鼓励企业包车绕过疫情严重区域,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返回同安复工,对40座以上大巴车包车费用给予50%的补贴。鼓励企业积极盘活现有资产和资源,严格落实企业外来员工返厂复工防控措施,对自行集中解决实施居家自我(医学)观察的重点企业,经报主管部门同意,给予企业100元/人/天的补助。以上两项补助单家企业累计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

 

六、加大企业招工补贴

对在本区新增就业的劳动力,且已办理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在原补助标准500元/人的基础上,再给予企业补助200元/人。(责任部门:区人社局)

 

七、加大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的扶持

对于辖区内2020年2-6月复工复产的规上工业企业,且上半年产值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的,将按照2-6月申报产值的1‰给予补贴,单家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部门:区工信局)

 

八、加大旅游经营企业的扶持

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对全区相关旅游、酒店、餐饮等经营单位,包括景区景点、旅游饭店、旅行社、省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给予必要扶持。(责任部门:区文旅局、工信局)

 

九、加大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扶持

对辖区内通过市农业担保公司贷款的农业经营主体,2020年2-6月期间,按基准利率的50%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贴息。同时,鼓励各发贷金融机构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或续贷,确保疫情期间不断贷。(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十、加大农业企业增产增效的扶持

对于规模以上农业企业,上半年累计产值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的,将按2-6月申报产值的1‰给予补贴。单家企业获得补贴资金不超过20万元。(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十一、加大财政资金拨付力度

上述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发布,企业依政策分别向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再由区工信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兑现。各政策受理部门和兑现部门,应及时办理业务审核和资金兑现,必要时可先行预拨扶持资金。(责任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工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十二、开通“绿色通道”

各镇(街)结合各自辖区内的情况,制定有关措施,解决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进村入住问题。(责任单位:各镇<街>)

发放应急运输绿色通道证明,确保八大类重要国计民生的物资运输顺畅。(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十三、扎实推进重大重点项目建设

促进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有序推进在建重大重点项目、重大重点工程及民生项目复工,春节未停工和已经复工的项目要确保连续施工。对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等建设项目,建立“绿色通道”,由项目责任单位成立专项服务组,全过程、全要素统筹协调,协助办理,帮助建设人员及时复岗,建设项目及时复工。(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各重点项目责任部门)

 

十四、全面落实政务服务“马上就办、网上办”

全面推行 “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邮寄办”等“不见面”审批服务,强化与省网厅、闽政通APP的业务协调,对企业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快递双向免费。对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新上投资项目,实行全流程一站式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对急需审批的事项实行预约办、现场办,做到急事急办、特事快办。(责任部门:区审批管理局)

 

十五、加强要素审批保障

对新开工和复工项目涉及要素保障审批的,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集中支持一批应急医疗救助设施、隔离设施、公共卫生体系、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重点项目。(责任部门:区审批管理局、各审批责任部门)

本措施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省、市、区不同类政策可同时享受,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中共同安区委办公室

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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