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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和推荐第九届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表彰我省在标准制定和标准实施推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充分调动我省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管理办法》(闽政办〔2020〕40号)相关要求,经请示省政府,拟开展第九届福建省标准贡献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第九届福建省标准贡献奖授奖项目不超过30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表彰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参与制定标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的奖励范围是现行有效且实施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下列标准:
  (一)由我省主导制定或参与起草、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或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
  或经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标准项目;
  (二)由我省主导制定、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国家标准项目;
  (三)由我省主导制定、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并已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业标准项目;
  (四)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并已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地方标准项目;
  (五)由我省主导制定,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发布,并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上依法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项目;
  (六)经我省依法注册成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批准发布,并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上依法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项目。
  标准主导制定单位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或上述标准文本的“前言”中排序首位的起草单位。国家标准文本中排序首位的起草单位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承担单位(省外单位),“前言”中排序第二位的我省单位可视为“主导”单位。标准文本没有列出起草单位的,由标准的发布或归口单位出具“主导制定”的证明。国际标准申报需提供“主导(或参与)制定”的证明,并按制定标准贡献大小对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进行排序。
  以上标准实施两年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的标准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评审组织工作
  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第九届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的评审工作,省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等有关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备选项目经专家评审提出拟获奖名单后,由联席会议组织评委会投票确认最终获奖名单。评委会将由标准化工作内容较多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三、申报对象和要求
  (一)凡符合福建省标准贡献奖评审条件的单位,可以按《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提出申报;
  (二)申报单位须登陆网络填写申报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具体操作说明请到网页上下载,未在闽政通注册的企业登录前须进行注册;
  (三)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标准项目,由具备法人资格的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如果第一完成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须依次顺延;
  (四)参评的标准项目起草单位必须是福建省区域内的单位,起草人必须是在闽工作的人员,并根据标准文本前言中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进行排序,申报单位要严格核实起草单位和人员的实际情况,若发现违规申报将取消评奖授奖资格。标准文本没有列出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由标准的发布或归口部门出具标准制修订所有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的证明。
  (五)涉及专利的标准项目,请在标准文本中涉及专利的条款进行标记,网络上传的标准文本和纸质材料的标记要一致,并提交专利佐证材料。
  (六)要求网络申报推荐,并提交纸质材料,无网络申报或者无提交纸质材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申报与推荐程序
  (一)申报
  1.网络申报:申报单位在网上填写上传相关资料后,及时下载《申报书》进行盖章、扫描并上传,然后提交省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有关省级标委会等推荐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同一个项目不得由两个以上(含两个)推荐部门进行推荐。团体标准申报需要申报单位盖章和团体标准发布单位盖章。
  2.纸质材料寄送:将网上填写并下载盖章的申报书纸质材料、佐证材料(包含清单、标准文本等)报送推荐单位。
  3.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参考如下:
  (1)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申报书(盖章);
  (2)佐证材料清单;
  (3)正式印刷的标准文本;
  (4)标准项目的创新程度、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应用前景、标准特色的证明材料;
  (5)佐证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推荐单位初审与推荐
  1.推荐单位按照《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可网上下载模板)。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网络进行推荐,同时提交纸质版推荐函和推荐材料一式一份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推荐限额详见附件1。
  2.请未提供管理员信息的各推荐单位于5月30日前向省市场监管局反馈系统管理员名单(附件2),省市场监管局将进行系统授权。纸质版盖章后交换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电子版发至fjsbzh@163.com。
  五、福建省标准化专家征集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标准化专家库建设,现向各单位征集标准化专家,请有意向的专家自行登录系统完善信息并进行申请。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的各位专家(2020年征集)已经录入至专家系统中,请各位专家登陆系统进行信息完善。
  六、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一)推荐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二)联系单位: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47号省市场监管局大楼811室,邮编:350003,联系人:蔡智民,电话:0591-87580652,传真:0591-87581050。
  七、注意事项
  (一)福建省标准贡献奖评审实行限额推荐,请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分配的备选项目推荐数量进行推荐,超量推荐视为无效;推荐单位未出具推荐备选项目的公函也视为无效。
  (二)《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申报书》书面内容必须与网络填报材料一致,并加盖公章。
  (三)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浏览器登录“福建省标准质量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220.160.53.129:8090/mstd-external-business-web/login。或者进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scjgj.fujian.gov.cn/)中“服务”模块里的“便民办事服务”页面中找到“福建省标准质量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登录。
  附件:
  1.第九届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备选项目推荐数量分配表
  2.标准化工作管理系统管理员汇总表  
福建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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