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2021年度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实施办法申报
发布时间:2022/08/02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促进湖里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厦湖府办规〔2021〕2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注册、税收、统计均在湖里行政辖区内(含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 (一)同一项目或内容相近的项目符合自贸区、湖里区多个部门的区级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条件的,只能选择一个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申报过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通过更名、拆分、全部或部分合并到其他项目在一个部门或者到不同部门重复申报。 (二)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可同时选择本办法不同条款申报(申报项目1和4、申报项目2和4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 (三)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楚,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及骑缝章,按照基本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的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原件备查。 (一)基本材料(即每家企业申报必须提供的共性资料): 1.《湖里区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区级以上税务机关签发的上年度完税证明(可线上打印); (二)申报项目材料(即每家企业按所申报项目必须提供的个性资料): 申报条件:全球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台湾百大企业、民营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大型央企和国家5A级物流企业到我区新设立独立法人物流企业(相对控股),符合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及以上或年度应税物流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及以上,给予前两年区级留成部分80%奖励。 申报材料:(1)相关资质证明、主要服务合同、完税证明及其运营情况说明;(2)涉及实缴注册资本,还需提供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材料(公司银行基本户余额证明单)。 申报条件:对到我区新设立的平台型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及以上,给予第一年区级留成部分60%奖励,第二年区级留成部分40%奖励。 申报材料:(1)平台型物流企业资质证明(如网络货运牌照等),主要服务合同及其运营情况说明;(2)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可线上打印) 申报条件:对2020年首次成功申报规模以上交通物流业统计且2021年全年营收仍达到规模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2021年度及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可线上打印) 申报条件:(1)对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5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30%及以上的企业,按其年度缴纳区级留成部分的30%进行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2)对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按其年度缴纳区级留成部分的25%进行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3)对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且比增10%及以上的企业,按其年度缴纳区级留成部分的20%进行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2021年度及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可线上打印)。 申报条件:规模以上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厦门空港年度处理国际出港货物量分别达:(1)3000吨以上8000吨以下,且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增量部分每吨给予150元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2)8000吨及以上,且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增量部分每吨给予200元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1)企业2021年度及2020年度在厦门空港年度处理国际出港货物量证明材料(2)航线运营(出港)记录(附明细资料);(3)企业法人(承运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对2021年度获得市交通局评审通过的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智能化建设项目,在获得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再按市级补助金额的20%给予配套补助,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取得厦门市交通局关于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智能化建设项目补助凭证等证明材料 对2021年度获得市物流办首次认定的市级重点物流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配套奖励。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8月14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录湖里“亲清一家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qyfw.huli.gov.cn)“政策服务→线上申报”窗口进行申报。 由企业税收所在街道办事处及湖里区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联席会议审核后,根据审核结果兑现奖励。
湖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