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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受理业务办理指引

发布时间:2022/10/17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福建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是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开放许可理念和方式,促进专利“一对多”快速许可的工作举措,开放许可试点有别于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接收并公布声明的法定开放许可,由专利权人按照其意愿,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申请,表明许可意向与许可条件,并做出对特定区域任何人给予公平许可的承诺。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负责福建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各项具体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福建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期间的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声明办理。
二、受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福建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
三、受理条件
专利权人提出福建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声明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利应为已授权公告且处于有效状态。
(二)专利权人应为专利登记簿中记载的全体专利权人。
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受理后本条第(一)或第(二)项条件发生变化的,专利权人应当主动撤回许可声明。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1.专利权处于独占或者排他许可有效期限内且许可合同已经备案的;
2.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已经中止有关程序的;
3.专利权处于年费滞纳期的;
4.专利权被质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的;
5.专利权已经终止的;
6.专利权已经被宣告全部无效的。
五、申请材料及程序
在试点期内,当事人可通过所在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或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提交文件材料,由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会同“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知创福建”平台)统一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法律状态等核查,开展信息发布及撮合对接等服务。
(一)申请材料
1.福建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信息表。(附件1)
2.同意开放许可(试点)声明(同一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多人,且仅由一个权利人作为代表人在福建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信息表签字或盖章的,应当提供全体共有专利权人同意的书面材料)。(附件2)
3.全体专利权人身份证明材料(专利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专利权人为单位的,提供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专利开放许可信息明细表。(附件3)
5.开放许可(试点)申请委托书(经办人非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供由专利权人出具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专利权人未委托服务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办理有关手续,委托书由当事人自行拟定,应包含以下内容:委托人名称和被委托人的名称、委托权限和委托事宜、专利号、全体专利权人或其中的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签章;专利权人委托服务机构的,需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和经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4)
6.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分析报告(申请人就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开放许可试点申请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或者有相应检索分析能力的单位出具的专利检索分析报告)。(附件5)
7.专利质权人同意开放许可(试点)声明(专利权被质押的提供)。(附件6)
专利开放许可申明文件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B区11号楼一层“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信封上注明“专利开放许可”字样)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檀元剑
联系电话:0591-87861231
文件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410212324@qq.com
(二)许可信息发布
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福建省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s://zscq.hxee.com.cn/)发布开放许可信息。开放许可信息发布期间,专利权人信息、专利权状态及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等重要内容发生变更的,专利权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产业促进处提出变更开放许可声明或撤回信息,受理部门根据当事人反馈情况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及时处理。
信息发布后,意向被许可人可以通过省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提交被许可意向或者直接通过平台公示的信息与专利权人联系,达成交易。
(三)供需对接及撮合服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福建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及要求做好项目供需对接及撮合服务。省局依托省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立快速、便捷、高效供需对接机制,构建完善的培训、辅导及路演体系,为有意向达成专利实施许可的供需双方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引等配套服务;收集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引导相关领域企业进行精准匹配,切实推进定向推送,推动开放许可专利向中小微企业转化,并向主管部门和业务支撑单位及时反馈掌握的开放许可达成和专利实施成效等后续情况。
(四)专利开放许可合同签订、鉴证备案及统计
许可各方的各项实质性条件达成一致后,省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将参照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合同范本辅导许可各方签订书面合同,引导交易双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福州代办处完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省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依据申请,按照交易所规范出具专利开放许可鉴证备案证明,实时统计专利开放许可达成数据。
附件1.专利许可信息表(参考样例)
附件2.同意开放许可(试点)声明
附件3.专利开放许可信息明细表
附件4.委托书
附件5.福建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专利检索分析报告(参考样本)
附件6.质权人同意开放许可(试点)的声明
附件7.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合同(参考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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