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特派员精准对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0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Chen   浏览:

 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闽委办发〔2022〕5号),扎实推进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和省纪委“室组联动”监督调研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做好科技特派员技术需求精准对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接内容
1.请各设区市及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征集汇总本地区各类技术需求信息,组织和发动企业、农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及时在“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福建科特派云平台)发布技术需求,供科技特派员及在平台上注册的科技人员开展对接。
2.请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负责征集汇总本单位技术服务(成果)信息,组织和发动本单位科技人员在福建科特派云平台上发布可对外提供(转让)的技术服务(成果)清单,供企业、农户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选择和对接。
二、对接流程
(一)发布技术需求
企业、农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可点击“福建科特派”微信公众号下方导航栏-需求成果-需求成果发布,进入“福建科特派”小程序需求模块,点击右下角“提需求”按钮,按要求填写,发布相关技术需求。      
(二)发布技术服务(成果)
福建科特派云平台注册的科技人员和科技特派员可点击“福建科特派”微信公众号下方导航栏-需求成果-需求成果发布,进入“福建科特派”小程序需求模块,点击上方“技术服务(成果)”标签栏,点击右下角“发成果”按钮,按要求填写,发布相关技术服务(成果)。
(三)需求对接
1.技术需求通过审核后,福建科特派云平台会自动将该条技术需求推送相关领域科技特派员和平台注册的科技人员。同时,所有科技人员都可在“福建科特派”小程序需求模块中查看企业等经济组织发布的技术需求信息,并进行对接。具体流程见附件1。
2.技术服务(成果)发布后,企业、农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在“福建科特派”小程序需求模块中查看技术服务(成果)信息,并进行对接。具体流程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及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借助福建科特派云平台的网上对接洽谈功能,围绕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强化订单式对接,做好科技特派员和需求企业之间的对接联系服务工作。对通过福建科特派云平台成功对接技术需求和成果的企业等经济组织,通过平台后台比对确认后,优先为其安排选认2023年省级科技特派员,优先纳入各市、县(区)推荐申报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名单中。
2.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菜单式服务供给,积极组织发动本单位科技人员在福建科特派云平台注册并发布技术服务(成果),主动与企业等经济组织开展技术需求对接。对通过福建科特派云平台成功对接技术需求和成果的科技人员,通过平台后台比对确认后,将优先予以考虑选认为2023年省级科技特派员。
3.福建科特派云平台的技术需求和技术服务(成果)信息发布功能长年对外开放,各单位、各有关人员可随时依托平台发布有关信息。为配合开展2023年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请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依托福建科特派云平台,于2022年12月10日前组织完成第一批技术需求和技术服务(成果)信息发布工作。原则上每个设区市须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在福建科特派云平台上发布不少于100条技术需求信息(其中南平市不少于150条,平潭综合实验区不少于10条),每个县(区)发布不少于10条技术需求信息;每个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组织发布的技术服务(成果)信息条数不少于本单位每年获得选认的省级科技特派员数量,鼓励各单位尽量多发布本单位适宜对接和转化的技术服务(成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福建科特派云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高晓丹  
电  话:0591-87869374
邮  箱:482648359@qq.com
(二)省科技厅农牧业科研中试中心
联系人:杨 青
电  话:0591-87915840
(三)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王 飞
电  话:0591-8786613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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