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建电机电器网 >> 行业资讯 >> 政策信息 >> 正文

诏安县促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试行)

发布时间:2023/02/13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各乡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诏安县促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县委常委会会议、2023年第一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诏安县促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帮助企业应对当前疫情影响,促进我县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工业企业稳增长
1.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023 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3亿元(含)以上且现价同比增长11%(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1.5亿元(含)以上、3亿元以下且现价同比增长13%(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4万元;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0.5亿元(含)以上、1.5亿元以下且现价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2.支持企业“手拉手”。支持辖区内企业进行产业链供应链“手拉手”活动,2023年一季度牵手销售订单达3000万元(含)以上,给予供需双方各一次性奖励2万元;2023年一季度牵手销售订单达5000万元(含)以上,给予供需双方各一次性奖励4万元。各乡镇(区)有承办产业链供应链“手拉手”对接活动50家(含)以上的,奖励工作经费10万元;100家(含)以上的,奖励工作经费15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二、支持商贸企业稳增长
3.支持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商贸企业,给予分档限高奖励:
(1)对商贸企业年度实际开票销售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2亿元以下且对地方经济贡献超500万元的,按不超过企业实际开票销售额的5.4%,且不超过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5%给予奖励。
(2)对商贸企业年度实际开票销售额达到2亿元(含)以上、3亿元以下且对地方经济贡献超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企业实际开票销售额5.76%,且不超过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 80%给予奖励。
(3)对商贸企业年度实际开票销售额达到3亿元(含)以上且对地方经济贡献超1500万元的,按不超过企业实际开票销售额的6.12%,且不超过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85%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税务局,工信局
三、支持网络平台物流企业稳增长
4.支持网络平台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应税交易额1亿元(含)以上网络平台物流企业给予分档限高奖励:
(1)企业年度应税交易额2亿元以下,按企业应税交易额(依法纳税申报,下同)的4.25%,且不超过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85%给予奖励。
(2)企业年度应税交易额2亿元(含)以上、3亿元以下,按企业应税交易额的4.5%,且不超过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90%给予奖励。
(3)企业年度应税交易额3亿元(含)以上,按企业应税交易额的5%,且不超过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95%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税务局,交通运输局
四、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
5.支持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企业发展。对年度开票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且未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生产企业,按企业当年资源综合利用金额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按以下执行:
(1)对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生产企业年度实际开票销售额达到 1亿元(含)以上、3亿元以下的,按不超过企业实际开票销售额的 3.75%,且不超过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60%给予奖励。
(2)对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生产企业年度实际开票销售额达到3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按不超过企业实际开票销售额的3.85%,且不超过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65%给予奖励。
(3)对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生产企业年度实际开票销售额达到 5亿元(含)以上的,按不超过企业实际开票销售额的3.95%,且不超过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税务局,工信局
五、其它事项
(一)对地方经济贡献特别重大的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二)享受本通知奖励政策的企业如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奖励或补贴的,予以取消扶持奖励,并追回相关奖励款。
(三)奖励资金及时兑现,具体申报审批程序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另行制定。
(四)本通知的措施中,除已明确奖励期限外,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此前我县出台的相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本通知的奖励政策与上级相关政策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五)本通知由诏安县工信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各乡镇(区)、县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省工商联与省税务局联合举办 “税商同心 益企同行”座谈会 省工商联与省税务局联合举办 “税商同心 益企同行”座谈会 福建:关于做好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福建:关于做好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电机电器行业协会主办 @版权所有 2010-2013
电话:0591-63216616 15715901366 E-mail:fmeeia@qq.com 传真:0591-62712886
闽ICP备10206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