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 关于公开征求《厦门市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6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加快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支持企业为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力,我局起草了《厦门市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并于2023年3月10日前发送至我局工作邮箱kjj_hhy@xm.gov.cn。

  联系人:黄海燕,联系电话:2021887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1日

               厦门市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加快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支持企业为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力,特制定以下措施。

1.支持建研发机构

对我市规上工业企业建立有一定规模的独立固定场所、有明确负责人、有专职工作人员、有研发仪器设备和项目管理办法的内部各类研发机构,予以挂牌“厦门市企业研发机构”。

设立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设备专项补贴资金,对其使用非市级财政资金新增研发仪器设备,按购买研发仪器设备的30%给予后补助,年度最高可达200万元。

设有研发机构的企业,可以优先共享使用大型科学仪器,优先吸纳企业研发机构专家进入市科技局专家库。

2.鼓励加大研发投入

以奖补结合的方式重点支持规上工业及限上软件信息业企业研发:

(1)补助:企业年度自主研发费用高于200万元且较上年实现增长的,每满200万给予10万元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

(2)奖励:企业年度自主研发费用高于500万元且自主研发费用增长率超过20%的,给予奖励30万元;企业年度自主研发费用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1)通过“揭榜挂帅”方式,解决企业关键核心和“卡脖子”技术难题。实行企业业主制,由企业出题,能者解题,政府补助,按“揭榜制”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的30%予以支持,最高可达1000万元。重大的揭榜挂帅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支持额度。给揭榜方的经费可以拨付至外地单位,包干使用。

(2)对企业研发投入达500万元的研发项目,视为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所需资金均由企业负责并自行管理项目,项目完成后向市科技局报备。

4.组建任务型创新联合体

支持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牵头,联合产业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组织开展创新联合攻关。对联合体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按不低于研发投入总额的30%予以支持,最高可达2000万元。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支持额度。

5.加强平台载体建设

根据产业发展需求,主动布局、支持建设一批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支持骨干企业牵头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建专业团队或引进第三方机构、进行市场化运营的公共服务平台,市财政科技资金可以股权投资的形式予以支持。

6.支持建设域外研发中心

充分利用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在我市域外建立区域性研发中心,将科技成果在厦实现产业化或委外生产在厦结算的,按第一条规定予以支持;研发人员达到100人以上(含),予以2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支持。

7.支持应用场景示范

编制场景应用 “需求清单”和 “能力清单”。围绕财政性投资建设 (举办)的重大工程、重大设施、重大活动,布局打造一批面向碳达峰碳中和、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平台型示范应用场景。向企业开放上述应用场景,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商业价值的示范产品。按科技成果首次在我市示范应用工程投入的20%予以支持,单项工程最高可达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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