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及复核评价
          发布时间:2023/10/07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各有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26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企业不属于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且无涉黑涉恶行为。  1.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提供企业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两份于10月15日下班前报送厦门市工信局创新发展处。  2.我局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做好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  本次复核评价范围为2020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请参加复核评价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提供企业评价材料(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两份于10月15日下班前报送厦门市工信局创新发展处。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