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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年厦门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上)

发布时间:2024/04/15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加快服装设计行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发改规〔2020〕146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发布2024年厦门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请按照指南要求,抓紧组织开展2024年度资金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大力培育厦门本土服装设计师人才和原创服装品牌,吸引国内外较高知名度的服装设计师落户扎根厦门,挖掘整合厦门“高颜值”“高素质”的时尚产业元素,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意设计聚集地,营造全城时尚氛围,推动我市国际化水平提升和时尚产业创新发展。
二、支持方向和重点
重点支持服装行业设计人才培养、品牌建设、时尚氛围营造、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设计成果转化,鼓励设计师、企业和相关机构参与厦门时尚活动,鼓励原创品牌在厦门举办发布会和订货会。
三、申报原则
厦门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扶持资金分为两类:
一是以奖代补,主要奖励参赛参评、办会办展、平台建设等;
二是直接补助,主要补助引进人才或企业、机构等。
每个事项原则上只采用其中一种扶持方式。奖励或补助与我市其它政策有重复的,不得重复享受。
同一奖励年度内,同一设计师或机构根据我市相关政策获得的奖励、补助,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补助。同一奖项在低等次已获得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或补助差额部分。
四、申报主体
厦门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主体原则上必须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在厦门落户、登记注册或就读、且近三年内无违规违法记录,具体从事与服装行业及时尚活动相关业务的个人或企业、事业团体等。除特别注明服装设计师或服装设计机构外,个人或企业、事业团体等均可作申报主体,但同一事项中三者不能重复申报。参与组织举办2023厦门国际时尚周活动的,主体资格可适度放宽。申报主体原则上包括:
1.服装设计师:在我市服装企业就业、在我市注册成立服装设计机构或服装企业的服装设计师,以及我市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在校服装设计专业老师和学生等。
2.服装企业:在我市登记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申报单位必须为申报项目的实际投资主体,并应具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具备实施项目的基本条件。
3.其他单位:符合《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加快服装设计行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发改规〔2020〕146号)扶持范围,为厦门市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做出突出贡献,且为申报项目的实际投资主体或实施单位,如机构、协会、媒体、企业、高校等。策划组织、参与举办2023年厦门时尚相关活动,未获得其它财政性资金扶持或购买服务的本市单位,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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