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聚贤集美”人才计划全面打造高素质区域创新中心的意见》,现就申报集美区企业引才育才奖励通知如下:
在2018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引进和培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创新类,厦门市“双百计划”创新类人才到集美区就业的本区企业。 2.申报奖励时引进人才已在我区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引进和培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创新类,厦门市“双百计划”创新类人才到我区工作1年以上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本区企业,每引进或培育1名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2万元、10万元的奖励。各类人才奖励就高不重复,可按最高可获得的奖励补齐。 5.入选人才收入证明及纳税证明(连续缴交不少于12个月); 7.《集美区企业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 以上内容需在集美区政府官网“集美i企宝”的“鼓励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奖励”项目中在线填报,并在线上提交材料。 本申报通知发布后,到线上申报截止时间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申报资料的,后续将不再受理,视同企业放弃申报。 1.线上申报技术支持热线:0592-5707072(厦门畅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审核通过的企业需线下提交《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并按样表及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可系统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