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24〕47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国家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动员,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形式采用线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s://xclcygx.miit.gov.cn,申报截止时间12月27日。 二、各地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好初审关,在引导企业诚信申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件要求、内容是否完整真实和有效,特别是产品技术参数是否符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以及新材料产品销售价值的合理性等。对通过审核的申报项目,形成核查意见,于12月29日前将推荐文件及《2024年度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项目资格审定推荐汇总表》《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项目资格审定核查意见表》等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厅,同步完成线上审核工作。 三、《通知》和申报材料模板可在工信部官网(网址https://www.miit.gov.cn/jgsj/ycls/wjfb/art/2024/art_65f2ce1637974dee877b0efa8d8c09d7.html)下载。《指导目录》可登录工信部网站(网址https://wap.miit.gov.cn/)查询下载。 联 系 人:省工信厅新材料工业处 郑 虹 0591-87800679 线上申报系统技术服务 王小军 010-88559177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福建经贸大厦7楼712室 抄送:福建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