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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开发区惠企政策服务指南2025--人才类

发布时间:2025/01/13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一)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奖励扶持政策

省委人才办于2020年6月出台《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按特级、A、B、C类四个层次分别设置了15项、34项、57项、77项具体类别条件,在满足受聘于福建省企事业单位或在闽创(领)办企业的企业家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报人只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的人才。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认期为6年,可获得工作和生活、晋级和荣誉奖励、购房租房补贴等方面及重点计划支持。
1.工作和生活待遇方面,有13项政策支持。如安家补助,对引进的特级和A类、B类、C类人才,属于国内引进的,分别按7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再如子女教育,A类、B类人才的子女入读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可按本人意愿,在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选择优质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2.晋级和荣誉奖励方面,人才在认期内,由A类人才晋升特级人才的奖励300万元,B类人才晋升A类人才的奖励20万元,C类人才晋升B类人才的奖励10万元。对已认定人才,新取得特级、A类、B类、C类人才认定条件中“荣誉称号(奖项)”或“所承担科研项目获得奖项”有关条款要求业绩的,分别一次性给予80万元、15万元、8万元、3万元奖励。
3.重点计划支持方面,对入选特级后备人才、“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等重点人才计划(项目)的,在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基础上另给予重点支持。
政策咨询党群工作部  22499331
(二)省级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政策
省委人才办于2016年2月出台《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对受聘于企业的,毕业后3年内、近1年内到我区企业工作,毕业于“985工程”、“211工程”、中国科学院大学等的全日制工科类毕业生,企业支付年薪达到一定比例,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的标准发放补助,最高给予每年不超过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创领办企业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担保贷款、创业启动资金、项目融资奖励等支持。
政策咨询党群工作部  22499331
(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奖励扶持政策
2021年7月修订出台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分7个层次认定高层次人才,其中第六、第七层次由各县(市、区)自行认定管理,认期为6年,对原有的惠才待遇不同程度予以优化,给予人才25个方面47项政策待遇,进一步提升惠才政策的适用性、精准度和集成力。
1.工作生活有支持,确认为泉州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第一至第五层次可分别享受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15万元、5万元的安家补助以及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15万元、5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确认为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根据团队和项目评估情况,给予100万—3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2.住(租)房有保障,经确认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有住房刚需的可选择采取购(租)房补助或自行购买(承租)市场住房;承租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购买政府供应的人才限价房。其中,选择在泉州刚需购房,可按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分别给予8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助。同时继续执行中心市区单列拟售商品住房一定比例房源供高层次人才公开摇号前刚需选购。
3.子女教育有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市级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在全市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就读。第四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须持有房产)所在县(市、区)属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就读。第五层次人才,其子女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妥善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学校就读。
政策咨询党群工作部  22499331
(四)泉州市青年人才新“八”条
2024年2月泉州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集聚青年人才,出台生活补贴、安居保障、创业扶持、岗位培训、优才服务等八条支持措施,构建起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全流程政策体系。
1.青年人才有补贴,首次在泉州就业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以及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提供1-1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同时,还有每人每月最高600元的社保补助。
2.青年人才有房住,首次来泉毕业生提供最长7天的短期免费住宿;在泉州就业创业,提供可租赁的房源,并按租金给予15%的补助;首次在泉州就业创业的各类毕业生,我们提供1-8万元的购房补助。
3.青年人才有服务,“优才卡”申领对象从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至大专生,享受涉才政策服务、免费乘公交、免费游景区和商超消费打折等福利。
政策咨询社会事业局  22353028
(五)开发区主要人才政策
近年来,我区先后制定出台了《泉州开发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才聚才”十条措施》《泉州开发区教育人才引育实施方案》《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出租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区创业就业实施方案》《泉州开发区第六、第七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泉州开发区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等引才聚才政策,分别就在区就业创业的企事业单位人才给予分层次认定,以及来(留)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工作生活优惠待遇。
2024年2月制定出台的《泉州开发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才聚才”十条措施》,涵盖人才团队引进、招商项目引才、博士人才引进、平台建设、企业留才、人才认定、安居保障、子女就学、医疗保障、“一事一议”支持等十条措施。
1.加大保障力度。对新引进的市级人才团队及新获批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院士工作站、特级人才创新实践基地等人才团队(平台)分别按市级补助资金标准的50%给予补助,最高可获75万元补助。
2.扩大保障范围。提出支持用人单位自主认定市级第六和第七层次人才,同时人才安居、子女就学、健康医疗等福利保障范畴扩大至市级第六、第七层次人才。
3.创新保障举措。提出对招商项目落地有效期内,申报并认定超过一定人数的人才,可获得最高30万元的引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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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局(涌泉行动)  2235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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