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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福州市支持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八条措施》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6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为促进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资金链、信息链“五链”深度融合,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中共福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我局经过研究,广泛听取重点企业政策建议,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修订并形成了《关于福州市支持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八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26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指定邮箱。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方式: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人才处 
联系电话:0591-83256205 
邮箱:fzgxrc@163.com。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5日



关于福州市支持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八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立足我市16条重点产业链,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发展战略,促进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资金链、信息链“五链”深度融合,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现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情况和人才需求,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重点产业人才项目


经我市申报并获评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的,按国家拨付资金的2倍给予配套奖励,经我市申报并获评省引才“百人计划”的,按省拨付资金的50%予以配套奖励。对入选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人才、先进基础工艺人才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入选国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

 

 二、支持未来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培育


编制《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重点面向通用智能、空天信息、生命科学、低碳能源、先进材料、未来网络、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领域,每年支持不超过10个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每项给予10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选拔产业类引进生


支持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与产业链链主企业提出需求,面向海内外自主引进产业类引进生,认定为市高层次D类人才,给予硕士20万元、博士30万元的落地补助,100万元购房补贴等待遇。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

 

 四、培育“榕创之星”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给予“榕创之星”科技入选人才每人20万元专项奖励,着力打造支撑产业升级的核心人才梯队。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为青年创业人才提供免费空间,国有孵化器(众创空间)提供不低于载体占地面积10%的空间,面向我市F类及以上人才给予租金减免政策,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按50%标准收取租金,第三年按全额标准收取租金,着力降低初创企业场地成本。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人才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支持“以赛聚才”“以赛代评”


省委人才办举办的全球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获奖一年内在榕设企并符合有关资格条件的,或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创新工作并符合有关资格条件的,可申请市级财政一等奖累计最高500万元、二等奖累计最高300万元、三等奖累计最高1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或创新支持,并享受相应住房保障,鼓励各县(市)区予以配套支持。入选项目同时享受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在榕落地创业项目场地支持等相关待遇,纳入“未来产业创新创业团队”管理培育。聚焦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发布“以赛代评”创业创新赛事选拔制方案,探索将各类创新创业赛事获奖者纳入“以赛代评”,实现“赛事发现人才、平台培育项目”的双向提升。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七、开展“一县一链”活动


探索聚焦我市16条重点产业链,建立县域重点产业链特聘专家团,以柔性组团方式选聘我市产业人才,服务产业链发展。推动“一县一产业”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县域重点产业链布局,制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专项政策。面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支持省高层次A类及以上人才牵头主办的具有一定产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学术论坛、产业大会等活动,经审批后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建立产业人才培养机制,每年举办2-3场企业人才培训班,每场不超过30万元。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八、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


支持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新建站企业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进站博士后每年每人分别给予8万元奖励,共发放二年,对进站的全职博士后,在此基础上补助标准上浮50%;给予出站后继续留榕工作的博士后30万元奖励,分三年发放。实施市优秀博士后项目,对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活动(优秀方案)的获奖者(项目),按照国家标准1:1给予配套奖励,列入省市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为市校企三方合作引才人选。支持博士后自主创业,创业博士后入驻中国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享受租赁100平方米以内办公场所“三免二减半”费用优惠。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上述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所需资金由各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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