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福州市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指南代码:2025FZY0101)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推动我市对外科技交流,做深做实我市与友好城市、签约院校、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科技创新合作,务实推动惠台政策落实、深化开展与港澳地区的科技创新合作,本项目重点支持引进国(境)外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以及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科技支撑的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向: 1.支持我市与济南市、西安市、延安市、渭南市、阿拉善盟市、江门市等友好城市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推动友好城市合作不断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迈进。 2.支持我市与“双一流”高校、中科院等科研院所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重点支持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与我市签约的高校开展科技合作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3.支持我市企业与港、澳、台开展科技合作项目。 4.支持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重点支持示范园区食品加工、海洋高新技术等企业的科技创新,促进食品产业、海洋渔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园区企业与印尼开展科技交流合作,推动印尼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在园区落地转化。 5.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和欧美国家等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6.支持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与我市开展科技合作,重点支持签订闽东北战略合作协议的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备较强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属高等院校、市属科研院所、签订闽东北战略合作协议的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
2.合作协议书内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同一企业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同一高校院所推荐项目数不超过8项。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7年8月31日。 三、资助经费 企业申报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计划立项数30项,其中友好城市合作项目的立项数为10-15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程序
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合作协议书、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规上企业和上述平台资质证书;体现企业经营收入的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证书、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单位章或财务章)等)。 五、联系咨询方式
1.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郑晓昆 苏健文
联系电话:87114127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882011 87862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