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实施 “产业银发人才工程”行动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5/08/25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龙岩市实施“产业银发人才工程”行动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龙岩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16日

龙岩市实施“产业银发人才工程”行动方案(试行)
  为深入推进“才聚龙岩”行动计划,积极探索产业银发人才发挥作用方法路径,充分挖掘产业银发人才潜能,发挥其所学所长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激励式引导、产业式导入、政策性保障”的原则,建立产业银发人才资源开发和服务保障机制,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采取内部返聘、兼职引进、项目合作、专家顾问等方式,用5年时间,认定300名产业银发人才,助力龙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二)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身心健康,热心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条件,与我市用人单位(含异地研发机构等)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或柔性合作协议。
  (三)在本领域方面具有专业特长,取得突出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同行公认的专业人才。
  三、认定层次
(一)参照同类型条款认定。符合福建省高层次ABC类人才条款认定有关要求的,可直接认定市级ABC类“银发人才”;符合龙岩市DEF类人才条款认定有关要求的,可直接认定为市级DEF类“银发人才”。
(二)无参照条款,认定为D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高级职称且拥有发明专利1项;
  2.牵头获评1项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技术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3.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者,具有行业影响力,擅长战略规划、资源整合、市场开拓等。
(三)无参照条款,认定为E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导或主要参与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
  2.组织参与过市重大科研项目、创新项目并获得市级奖项;
  3.具备5年以上相关管理岗位经验,能有效推动项目执行或团队建设,具有一定的资源整合能力。
(四)无参照条款,认定为F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导或主要参与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
  2.在传统工艺、技能操作等领域具有独特技艺或传承经验;
  3.具备3年以上企业管理岗位经验,具有带领团队开拓市场、开发新产品丰富经验。
(五)“一事一议”认定。县域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人才或对企业贡献特别突出人才,可采用“一事一议”灵活引才机制,专题研究确定人才层次。
  三、认定程序
(一)组织申报。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组织符合条件的意向人选进行申报,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遴选。由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县级属地工信科技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提请属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或组织部部务会、部门联席会议等)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申请表、推荐人选报告、人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任职证明等)提交市工信局,研究提出拟入选龙岩市A-F类人才建议人选,并提交市委老干部局复核。
(三)复核公示。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委老干部局具体负责,市人社局配合,对推荐人选进行复核联审。经复核无异议人选,由市级行业主管单位在部门官网、人才e家等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市级行业主管单位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认定。
(四)发文确认。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认定的人选,由市委老干部局、市工信局发文确认为龙岩市产业银发人才(A-F类人才),享受相应待遇。
(五)滚动管理。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产业银发人才认定工作,跟进了解产业银发人才作用发挥情况,抓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对弄虚作假骗取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履行聘用合同,违反职业道德或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因个人原因未满服务年限的产业银发人才,取消其资格及享受的待遇,6年内不再受理其相关认定申请,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办结有关事项,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四、保障举措
(一)工作支持
1.场所租金减免。对产业银发人才租用市、县两级国有产权场所开展工业生产经营项目的,经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认定后,给予营业场所租金减半优惠,优惠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鼓励产业银发人才来岩落地项目、创办企业,个人占股超过30%的,给予最长3年、最高2000平方米的高层次人才孵化产业园场所免费或优惠入驻支持。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财政局,市工信局,龙岩人才和大数据发展集团,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以下均需要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2.创建工作室补助。对产业银发人才牵头创建的科技攻关工作室等,由市委老干部局牵头,市级行业主管单位具体负责遴选,经遴选认定为“银发人才工作室”的,在总量控制(每年不超过20万元)的基础上,给予每个最高1万元的建设补助。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3.科研合作支持。取消市级人才项目遴选的年龄、社保个税在龙岩缴交等限制,支持产业银发人才联合用人单位策划实施人才科技项目,在岩实现落地转化并产生较好经济效益的,由市科技局牵头遴选,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补助。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委组织部
4.鼓励技术入股。鼓励产业银发人才以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入股等方式,与市内各单位开展合作,产业银发人才在服务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规定,享受现金和股权奖酬。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市委组织部
5.搭建智慧服务平台。依托“才聚龙岩”智慧服务平台,上线“银发人才”线上服务模块,建设产业银发人才信息库,征集行业需求,探索“互联网+”促进供需对接,为产业银发人才发挥作用提供渠道。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龙岩人才和大数据发展集团
(二)经济待遇
1.灵活薪酬制度。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灵活多样的产业银发人才薪酬制度。全职聘用的,用人单位可实行目标年薪制或协议工资制等模式,开展项目开发和指导服务的,可采取顾问咨询费、专家服务费、协议薪酬等方式。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
2.给予安家补助。对新引进全职受聘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副高、正高职称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约且服务期满1年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2万元资金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委组织部
3.给予交通补贴。组织产业银发人才入企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的,由用人单位参照龙岩市行政机关单位差旅费相关标准,发放交通补助;市、县主管部门组织产业银发人才开展的短期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等活动,由主办单位或活动受益单位,参照龙岩市行政机关单位差旅费或会议培训相关标准,按规定向产业银发人才发放交通补贴。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
(三)生活关怀
1.人身意外保险和健康体检。对认定的产业银发人才,由用人单位在服务期内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每年组织服务期在6个月以上的产业银发人才免费开展1次常规体检。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2.疗休养服务。将产业银发人才纳入我市人才疗休养对象,享受在人才红色康养小镇、职工疗休养基地等地疗休养服务,鼓励产业银发人才率科研团队、配偶亲属来岩开展疗休养活动。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龙岩人才和大数据发展集团
3.住房保障。产业银发人才服务期间,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在住房方面按照现有政策给予充分支持,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单位)人才周转房、人才酒店(公寓)入住优惠减免待遇。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国资委,市委组织部,龙岩人才和大数据发展集团
4.“紫金山人才卡”优待。对经认定为龙岩市A-F类人才的,享受“紫金山人才卡”相应的交通出行、金融、酒店住宿、电影院购票、体育场地使用、图书馆借阅等方面优惠服务。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龙岩人才和大数据发展集团
(四)精神激励
1.开展表扬活动。对表现突出的产业银发人才,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履行相应程序后,择优选聘“产业发展顾问”。择优推荐获评对象参与“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八闽银发先锋”等中央、省级表彰。
  牵头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2.走访慰问交流。将产业银发人才纳入市、县两级人才慰问对象,不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工作生活遇到的困难问题。邀
  牵头单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由市委人才办、市委老干部局牵头做好产业银发人才服务保障工作,产业银发人才享受的酒店住宿、免费观影、人才周转房、疗休养等“紫金山人才卡”服务费用,由受益所属县级财政承担,据实定期与龙岩人才和大数据发展集团结算。
  对产业银发人才工作所需经费,已有资金渠道的,由原渠道予以保障。未明确资金渠道的,列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经费或市、县(市、区)人才专项资金分别予以保障。鼓励有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公益性捐赠、设立专项基金、赞助活动等方式参与产业银发人才行动,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方投入的筹资机制。
  本办法所涉及条款由市委人才办、市工信局负责解释,本办法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附件:龙岩市产业银发人才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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