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关于印发2025年生物医药、竹产业两个行业省级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补助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4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2〕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闽政办〔2023〕23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15号)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生物医药等2个行业省级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补助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联函投资〔2025〕310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福州实际,组织开展2025年生物医药与竹产业两个行业省级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补助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的生物医药、竹产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且未列入失信“黑名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对申报的技术改造项目完成了核准或备案手续;且技术改造项目已处于开工建设阶段,在实施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2.生物医药企业的申报项目需列入2024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内的实际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应达500万元及以上;对优质中小企业(含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工业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所在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以及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实施的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不作投资额要求〕名单。
3.竹产业企业的申报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内实际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
4.申报的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需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不作要求。
三、补助标准
1.生物医药企业的申报项目按照项目2024年内发生的实际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省级工业龙头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竹产业企业的申报项目(引进先进竹工机械装备实施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按照项目2024年内发生的实际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
3.设备实际投资额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定,以已付款的正式发票凭证为依据(不含增值税部分)。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2025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请表(附件2)
2.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购置设备清单及发票复印件(附件3)
5.享受过省技改贴息的项目提供银行贴息证明等佐证材料(金服云平台项目贷款信息截图)
6.信用承诺书(附件4)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项目申报企业印章及县(市)区工信部门公章及骑缝盖章。由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查验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纸质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顺序A4双面打印黄色封面(附件1)装订成册、一式2份(不含县区所需份数)。
(二)电子材料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扫描成PDF版,每个项目单独一个文件,文件命名为企业和项目全称,发送至所在地工信部门指定邮箱,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五、申报程序
1.按照属地原则向福州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部门提交纸质材料;登录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按照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合法,资料齐全。
2.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公开组织企业申报,多方式多渠道向企业宣介申报政策,并负责审查项目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申报企业信用情况,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形成申报汇总表(附件5)。于截止日期前完成惠企系统要求的申报工作,并会同县(市)区财政局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推荐申报(一式3份,其中市工信局2份、市财政局1份)。
3.惠企系统申报、县(市)区推荐文件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24:00,纸质材料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注:以上时间为县(市)区上报市级的时间,企业申报时间以县(市)区设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已获得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基金投资支持,或已获得省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贷款贴息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仍可同时申报享受奖补资金,但省级财政贴息部分与设备投资奖补部分应按照“就高不叠加”原则予以安排。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省、市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
2.优质中小企业、工业龙头企业等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或发布的相关企业名单中。
3.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制度,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同时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监督和验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技改项目出成效。
4.工信部门牵头做好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审核,财政部门主要加强程序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加快资金兑现进度,及时下达资金到项目企业。
5.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登陆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上述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福州市工信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附件:1.2025年生物医药/竹产业行业省级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补助专项申报封面模板
2.2025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请表
3.项目购置设备清单
4.信用承诺书
5.2025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报汇总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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