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相关单位科研诚信管理水平,加强我省科研诚信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我省科研诚信管理体系,推进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和良好的作风学风建设,经研究,定于2025年10月15-16日在福州举办“科研诚信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16日,15日下午报到,17日上午返程(福州市学员16日晚返程)。地点: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新校区(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6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直有关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1名,设区市科技局(不含厦门市)科技监督部门负责人1名(附件1)。1.本次培训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2.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训,无法派员参加单位应向主办单位说明原因。参训人员于10月10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2)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邮箱xyf_fjnu@163.com。3.参训学员须按时报到(交通路线指南见附件3)。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遵守培训纪律,服从统一安排,非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培训地点。4.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谢育峰,18807909286;胡少华,13405997665。 一、省直单位(14个):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海洋渔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二、高等学校(17个):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福建理工大学、江夏学院、闽江学院、泉州师院、三明学院、莆田学院、武夷学院、龙岩学院、宁德师院。三、地方科技部门(9个):福州市科技局、漳州市科技局、泉州市科技局、三明市科技局、莆田市科技局、南平市科技局、龙岩市科技局、宁德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四、省属科研院所(5个):省农科院、省微生物研究所、省机械研究院、省林科院、省淡水水产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