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关于开展2025年知识产权补助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30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各企业:
根据《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及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4-2025年知识产权补助和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2023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获得的知识产权相关荣誉。 (一)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1000元。通过PCT途径申请,获得美国、日本或者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2万元;获得其他国家(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1万元。 (二)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4万元和2万元;对获得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对获得福州市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1万元。 (三)开展专利导航并通过验收的,按企业实际支付专利导航经费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8万元。 (四)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2万元和10万元;新认定的省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7万元;新认定的市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报表》 (三)发明专利证书首页复印件(国外授权的需提供翻译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要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申报表》还应提供电子文档。 2025年9月25日至10月22日,逾期视为放弃。 马尾区罗星西路21号709室 知识产权与质量管理科 附件:《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