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及预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4〕28号)精神,经试点企业申请,县(市)区工信和财政部门联合初审推荐,市公安局涉黑涉恶审查,信用核查、专项审计,经市工信局行政办公会议研究,拟对196家企业予以数字化改造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月23日前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反馈。
根据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及预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4〕28号)精神,经试点企业申请,县(市)区工信和财政部门联合初审推荐,市公安局涉黑涉恶审查,信用核查、专项审计,经市工信局行政办公会议研究,拟对196家企业予以数字化改造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月23日前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