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8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闽人社函〔2026〕42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中直、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6〕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站条件及程序
  (一)设站条件。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6年)》(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二)设站程序。分三步组织实施: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按隶属关系报所在设区市人社局(民营企业通过设区市人社局申报)或中直、省直单位主管部门(企业)审核。2.设区市人社局或中直、省直单位主管部门(企业)审核申报材料,填写《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名单》(附件3)。3.省人社厅汇总相关材料,组织评审评议,研究确定新设站名单,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相关申报表格从省人社厅官网http://www.fjrs.gov.cn/下载。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精心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及加盖公章的《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名单》于2026年2月28日前报送至省人社厅专家工作处。网上申报系统账号开通后,申报单位同步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积极协调科技、工信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认真进行摸底,介绍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和管理制度,做好跟踪服务。
  (二)各申报单位的材料要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三)新设站工作程序较多,时间周期长,各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及程序组织申报推荐,确保新设站工作进度按要求整体推进。
  联 系 人:郑文林  吴少东
  联系电话:059187817990  13705913460
  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6年)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3.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名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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