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关于开展第七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7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Guo   浏览:

 厦人社〔2026〕63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第七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不限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获博士学位,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我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教育、科技等)项目支持。
  3.全职受聘于在厦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等单位,且已工作1年(含)以上。
  4.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已取得突出创新成果或展现出卓越发展潜力。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重要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前景(如高水平论文、专利、技术转化等)。
  5.鼓励从事脑机接口、集成电路、光芯片、感染免疫与治疗、人工智能等领域人才以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获得者、曾在省级及以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在厦博士后申报。
  6.对符合条件的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项目负责人列为实地考核人选。 
  申报人只能选择“雏鹰”人才等“八闽英才”培养计划项目其中1项进行申报。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见附件1),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领军拔尖人才、卫生健康领军拔尖人才、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江学者特聘教授、闽江教学名师)、高技能领军人才、乡村振兴领军人才、“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创业之星”“创新之星”等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以及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省产业领军团队带头人、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引进人才团队带头人,不再参与本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范围
  1.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原则申报,申报人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审核后推荐上报。
  2.中央在厦单位、省直单位(含高校、省属企业等)申报人员应向省级主管部门报送,不经我市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申报应选择下列四种方式之一:
  1.本市推荐。
  2.重点用人单位、国家级或省级重点科创平台、省创新实验室推荐。
  3.福建省重点产业链特聘专家团推荐。
  4.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或A类)、省外“两院”院士等2名及以上专家实名推荐(每位专家限推荐2人)。
  上述四种申报方式推荐名额均为3人;博士后不占推荐单位申报指标,不超过3名。
  通过第1种方式申报的,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拟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因第1种申报方式我市仅3个名额,建议申报人优先选择第2、3、4种方式申报)。以上四种申报方式的申报材料均须经所在单位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审核盖章后上报。
  (三)评审程序
  1.厦门市按分配推荐名额上报省人社厅。
  2.省人社厅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实地复核。
  3.人选名单经公示、省级有关部门研究确认后公布。
  三、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一式一份,见附件2)。
  (二)《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见附件5)。
  (三)申报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申报书》填表说明),以及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i厦门APP网上申请开具),博士后还需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或《全国博士后证书》。(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不得涉密,需制作封面目录,见附件4)
  (四)选择第2、3种申报方式,应同时提交推荐单位或个人资质的证明材料认定文件。
  (五)选择第4种申报方式,应同时提交经2名及以上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或A类)、省外“两院”院士实名推荐的书面推荐意见一份(见附件3),并提供2名专家的人才证书(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所在单位盖章并独立装订成册,其中《一览表》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盖章。
四、申报要求
  (一)请于2026年4月17日前完成材料报送,逾期未报视为放弃;以上材料电子版本(需分别报送Word格式和pdf格式)请发送至邮箱;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报送至市人社局,未加盖公章的材料不予使用。
  (二)重点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选拔学术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和成就领先、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
  (三)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书,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或称号。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853306
  邮箱:xmlsjzjc@163.com
  地址: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15室
  附件:1.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的人才范围
  2.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
  3.专家推荐表
  4.材料封面
  5.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
获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的人才范围
(仅供参考)
本通知所称“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的人才”主要是指: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中国政府友谊奖;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三类国家科技奖人才中:获得一等奖的,应为第一、二、三完成人;获得二等奖的,应为第一完成人);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或专著类一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其他重大国家人才计划、重大科技项目的主要人选,另行报批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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