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级各产业工会: 为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工匠精神、技艺高超的高技能人才,助推福州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年度计划,决定开展第二批福州工匠人才培育对象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名额与领域分类 本次预培育70名福州工匠人才。分为三个领域: 主要面向人工智能、光电信息、智能汽车、电子信息、低空装备、机器人等数字经济和智能制造相关产业。 主要面向现代化工、纺织化纤、机械制造、冶金建材、轻工食品、海洋工程装备等实体经济制造业。 主要面向寿山石雕、脱胎漆器、木雕、软木画、陶瓷、金属工艺等工艺美术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技艺。 注意 按照“核心技术依托属性”进行区分,申报时以个人主要技术专长和攻关方向作为归属依据,由推荐单位初审把关,专家评审时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突出的技术技能,在生产一线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主要从事制造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工作,长期践行精益求精、执着专注、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兼顾不同行业、地区分布等因素。 同时,应在福州工匠人才能力标准上有突出潜能,即在引领力、成就力、创新力、专注力、传承力等“工匠五力”上具有明显发展潜力。
推荐要求 (一)同一企业(单位)限推荐1人。请各推荐单位统筹把关,避免同一企业内部重复申报。 (二)坚持自愿原则。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及本人须承诺自愿参加培育,全程参与培训和实践,不得中途无故放弃。中途退出者将影响所在单位今后工匠申报资格。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组织申报,推荐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分配名额,兼顾行业、性别等,优中选优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应于7月25日前通过福州数智工会工匠学院平台填写申报资料。 基层单位填报后,由所属县(市)区总工会或市级产业工会通过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建议名单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议后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市总工会将正式公布入选的福州工匠人才培育对象名单,并向入选对象颁发相关证书,组织实施专项培育工作。
联系电话 0591-83259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