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3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科协,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科协,各省级科技社团:

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讲好福建科技工作者群体故事,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强大的创新自信奋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征程,现决定在全省开展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广泛开展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持科技为民、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贡献智慧力量。

二、主办单位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三、遴选对象及标准

(一)遴选对象。遴选对象为目前在福建工作的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掌握自然科学领域相关专业的系统知识,且正在从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传播、推广、应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管理与支持服务等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二)人选类别。分为以下5类:

1.科学研究类。主要包括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突破或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2.工程技术类。主要包括在工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升级及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3.健康服务类。主要包括在服务人民生命健康中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4.农业发展类。主要包括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5.科学普及和其他类。主要包括在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或其他科技为民领域中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三)遴选标准。以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为遴选原则,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持科技为民、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

1.先进性。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诚信底线、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典型性。坚持“四个面向”,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在相关领域取得开创性、前瞻性成果,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聚焦经济主战场和人民生命健康,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科技服务民生,在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为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3.故事性。事迹感人且富有启发性,生动诠释科学家精神,适合公开宣传、无负面舆情及潜在舆情风险,具备一定新闻宣传报道基础和持续传播潜力,在全省范围内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共鸣,赢得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认同。

四、推荐流程

(一)组织动员。动员各单位、各省级科技社团、各地推荐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各级要广泛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工作者的感人事迹,充分征集候选人材料。

(二)申报推荐。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办、省科技社团行业党委、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等8个推荐渠道分别负责推荐各系统领域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省教育厅负责推荐2名高等院校的候选人;省科技厅负责推荐2名科研院所的候选人;省工信厅负责推荐2名民营科技企业的候选人;省卫健委负责推荐2名医疗卫生机构的候选人;省国资委负责推荐2名国有企业的候选人;省国防科工办负责推荐2名国防科工企事业单位的候选人;由省科协业务主管的省级科技社团可分别向省科协科技社团行业党委推荐候选人1名,经省科协科技社团行业党委审核,最终共推荐18名;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分别负责推荐2名辖区内的候选人。合计推荐50名。

所有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且只能从一个渠道推荐。已获得党和国家功勋荣誉称号、“时代楷模”、中央宣传部“最美”人物系列称号,省委宣传部以及其他省级“最美”人物系列称号的科技工作者不再推荐。

(三)时限要求。各候选人须将推荐材料(附件1-2)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初审后,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候选人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无犯罪情况、个人征信、保密、科研诚信、宣传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提供征求意见表(附件3),相关材料应及时提交至各归口推荐的主管部门,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各推荐单位于8月20日前,将审核把关后的推荐候选人选材料(附件1-3)报送至省科协。电子版材料请通过电子邮件或光盘邮寄方式报送,受理电子邮箱:fjafsat@163.com。纸质版材料请邮寄或交换至省科协办公室(调宣部),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二号楼省科协办公室(邮编350001),收件人:吴海云,电话:0591-86270690。

五、选树宣传

(一)遴选发布。主办单位将综合各渠道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遴选,选出10名2026年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人选,并待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部署后,按推选排名作为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对象。具体人选经主办单位研究同意且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布。

(二)学习宣传。在省级媒体宣传发布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结合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展示典型事迹、讲好科技工作者故事,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增强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获得感,通过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凝聚起更加强大的创新动力。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宣传导向。推荐材料要突出故事性、典型性、示范性和导向性,确保事迹素材具备可传播、能共情的宣传潜力,确保“最美科技工作者”的先进形象既能立得住、叫得响,又能传得开。

(二)严格做好把关。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报送材料不涉密,确保不发生失泄密情形;对被推荐人的个人社会信用、负面舆情、科研诚信等方面有确切了解并做好把关。

(三)落实减负要求。推荐过程中要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各项要求,防止增加基层负担。 

附件:1.2026年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2026年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简要事迹汇总表

3.2026年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4.2026年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材料要求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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