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海洋经济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2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涉海企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海洋经济人才项目实施办法》,现就2026年厦门市海洋经济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须在厦门市注册登记的涉海企业或驻厦涉海科研院校、机构任职。其任职涉海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对本市海洋重点产业发展和海洋经济有较大贡献;任职的在厦涉海科研院校、机构应当致力于涉海科技研发,且成果转化率较高,对推动本市海洋产业发展有积极贡献。海洋经济人才由人才所在企业或涉海科研院校、机构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涉及的营收、投入、业绩、成果等指标的核算时限,统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年限均以该日期为基准向前倒推计算。
  申报海洋经济人才必须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行为;
  3.自申报上年度1月1日起至本次评选工作结束,申报人本人及其领导或管理所在机构(部门)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
  4.申报海洋经济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计算节点为本公告发布当日);申报海洋经济优秀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计算节点为本公告发布当日),贡献特别突出的可适度放宽。
(一)申报海洋经济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者)
  应担任企业高级管理职务(董事长、总经理、分管业务副总经理、技术总监等,需提供任职证明材料),且所在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上年度所在单位涉海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
  2.上年度涉海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或近2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且近3年累计涉海研发投入占同期涉海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3.近5年累计获得经证监会或地方政府备案的风投机构、国有资本、上市公司或行业资本3000万元及以上风险投资资金,或者直接上市的海洋经济领域企业;
  4.近5年牵头获得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等涉海国家级重大项目(单个项目国家支持资金超过3000万元)。
(二)申报海洋经济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工作者)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涉海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一等奖的前四位人员、二等奖的前二位人员,或获得涉海的省(部)级奖项一等奖的前三位人员、二等奖前二位人员,或获得市级奖项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2.高校科研院所人员获得5项(含)以上涉海发明专利,且至少实现成果转化2项(含)以上,转让费近5年累计达100万元(含)以上;
  3.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人员所研发的技术成果能实现转化,形成产业规模化,企业实现应用后近5年累计经济效益达3000万元(含)以上;
(三)申报海洋经济优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者)
  应担任企业高级管理职务或中层以上技术岗位(需提供任职证明材料),且所在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上年度所在单位涉海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
  2.上年度涉海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或近2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200万元且近3年累计涉海研发投入占同期涉海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3.近5年累计获得经证监会或地方政府备案的风投机构、国有资本、上市公司或行业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风险投资资金,或者直接上市的海洋经济领域企业。
  4.近5年牵头获得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等涉海国家级重大项目(单个项目国家支持资金超过1000万元)。
(四)申报海洋经济优秀人才(科技创新工作者)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涉海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一等奖的前六位人员、二等奖的前四位人员,或获得涉海的省(部)级奖项一等奖的前四位人员、二等奖前三位人员,或获得市级奖项一等奖的前二位人员;
  2.高校科研院所人员获得3项(含)以上涉海发明专利,且至少实现成果转化1项(含)以上,转让费近5年累计达50万元(含)以上;
  3.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人员所研发的技术成果能实现转化,形成产业规模化,企业实现应用后近5年累计经济效益达1000万元(含)以上。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登录i厦门(https://irencai.xmdjej.gov.cn/ )后(未注册用户请点击“i厦门个人账号”进行注册)(系统申报详见附件1),个人账号登录后完善个人信息,选择拟申报类型,按提示步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填写《厦门市海洋经济人才申报表》,并提交申报人所在涉海企事业单位进行线上审核。申报时间从2026年7月21日-8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提交完成后,将不再受理任何材料补充、修改、补交的申请,所有申报材料须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完整提交。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涉海企事业单位参照操作手册,登录i厦门平台(https://irencai.xmdjej.gov.cn/);尚未注册的企业请点击“i厦门法人账号”完成注册。各单位须对申报人开展资格审查和材料核查,将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拟推荐人选线上申报材料提交至市海洋发展局;申报单位(申报个人不需发送)同步填写《2026年度海洋经济人才报名汇总表》(附件2),于报名截至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hyj_jgdw@xm.gov.cn。
四、其他事项
  1.诚信要求。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申报期间核查发现材料不实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评审通过、资金拨付后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用人单位配合追回已下拨补助资金,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通报,并纳入市级信用记录;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咨询对接。申报过程如有疑问、情况反馈或工作建议,可及时与市海洋发展局沟通(联系电话:5108205/2853927,申报系统技术支持:17859767065)。
  3.其他。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厦门市海洋经济人才项目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海洋经济人才系统操作手册
      2.2026年度海洋经济人才报名汇总表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2026年7月20日

泉州: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第四批)的通知 泉州: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第四批)的通知 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重点产业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重点产业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福建省电机电器行业协会主办 @版权所有 2010-2013
电话:0591-63216616 15715901366 E-mail:fmeeia@qq.com 传真:0591-62712886
闽ICP备10206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