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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5 批 74 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6/08/11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2023年9月发布以来,福建已先后发布5批74条惠台政策措施。

第一批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布, 四方面 15 条

一、便利台胞往来和生活

1.优化台胞出入境证件办理。在台胞台企较为集中的 160个公安派出所新增台胞证件办理业务, 台胞可就近办理。在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窗口增设 60 个“台胞台企专窗”,即来即办。

2.为台胞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提供便利。将台湾居民居住证办理时限由法定 20 个工作日优化至 5 个工作日。拓展台湾居民居住证线上注册、实名认证的应用,为在闽申领居住证台胞提供便利。

3.便利台胞在闽交通出行。65 周岁及以上台胞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在福州长乐机场、厦门高崎机场、6 个对台客运码头及所在地 5 个道路客运站、人流量较大的 10 个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场所设立台胞服务窗 口,为台胞提供交通引导、出行咨询等服务。

4.推出“全省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线上管理平台”。在“品尚征信”“福建金服云”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设置申报入口,通过“闽政通”授权实名认证,让数据“多跑路”,让台胞台企“少跑腿”,进一步创新对台征信服务。

二、深化闽台经贸合作

5.实行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一清单、三优先”管理。建立“一个清单”,即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清单,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各级重点项目或参照重点项目管理推进。实施“三个优先”,即“审批优先、要素优先、资金优先”,加大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保障力度,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6.推出“台农贷”线上办理升级版。面向在闽创业台湾农民,由厦门银行开展“台农贷”线上办理。最快15分钟可审批通过。

7.金门、马祖地区的企业以及在福建登记注册的台资企业可申报“福建老字号”。相关企业在台湾地区经营时间可纳入品牌字号创立年限的计算范围。相关企业获评“福建老字号”后,将优先参与福建省组织的老字号嘉年华、品牌文化节及相关主题展会和促消费活动,优先推荐参评“中华老字号”。

三、鼓励台胞就业创业

8.福建省各地市为来闽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提供一定期限的过渡免费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目前,福州、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等重点区域已推出约2000套住房(含免租房、公共租赁房等),其他地市也将提供相应类型住房。

9.扩大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范围。新增一批职业技能资格采认项目,将电切削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等16个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纳入直接采认范围,采认项目从现有34个扩大到50个。

10.将在闽台湾教师纳入福建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引导台湾教师同步提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在职称晋升、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倾斜。放宽台湾教师参评条件,在台企业工作经历时长不作硬性要求,在台取得的相关职业教育或技术技能证书可作为认定依据。

11.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每年安排奖补资金支持100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推动更多台湾建筑师(含文创)团队参与福建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合作项目第二年可再申请一次奖补。在此基础上,2024年起每年安排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择优启动3个样板县、13个样板集镇、13个样板村创建,为台湾同胞参与福建乡村振兴提供支持。

12.平潭综合实验区开通台资企业注册业务“全程网办”。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新设立的台资企业可参照内资企业注册“全程网办”做法,通过自主申报、实名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线上操作,最快3个小时内即可获批营业执照。

四、推进涉台法治建设

13.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设立大陆首个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重点针对船员权益、海商合同履行、水上交通事故等方面纠纷,为台胞台企提供海事法律咨询、公益法律宣讲、解纷调处等“一站式”法律服务。

14.提供台湾地区法律查明服务。在“福建法院涉台司法服务网”专门设置“台湾地区法律查明”模块,为台胞台企提供查明服务。台胞台企可直接向受诉法院提交查明申请,解决涉台审判实务中台湾地区法律查明难题。

15.拓展台湾同胞参与福建法治建设渠道。为台湾地区法科学生到福建检察机关实习实训提供岗位,2024年计划安排50人次。为台湾地区法学界人士到福建两岸检察交流中心、平潭涉台特色检察教育培训基地等交流培训提供渠道,2024年计划安排50人次。

第二批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布,三方面 13 条:

一、便利台胞来闽交流和工作生活

1.在闽政通APP设立“台胞专区”。首批推出28项政务服务事项,为台胞台企提供办事服务、政策解读、台海资讯等一站式服务。

2.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的台湾同胞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免申即享”。台胞登录闽政通APP,通过“台湾居民个税补贴‘免申即享’授权”模块办理,经核准后补贴将直接发放到台胞个人账户。

3.健全完善“台胞医保健保福建线上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可实现以下功能:一是为在大陆的台胞代办台湾健保医疗费用核退报销;二是为在闽从业以及在闽居住的非从业台胞,便捷办理大陆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关系转接等业务。

4.面向马祖同胞推出“福马同城通”卡。马祖同胞可持卡享受福州全市范围公共交通及指定酒店住宿优惠、入住台胞免租房、子女入学等便利,推动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目前可在福州琅岐、黄岐对台客运码头,以及政务服务中心、市民卡各直属营业点等申领。

二、扶持台资企业发展

5.设立台商海峡两岸产业投资基金。基金由全国台企联发起设立,设在厦门,由大陆台商自发募集,首期已募集 7.86 亿元,重点投资科技与消费行业,关注优质台资企业的投资项目,推动两岸产业发展。

6.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进一步服务台资企业。提供“陆台汇”产品服务,由原有的商事注册、培训咨询、政策对接等24项服务,扩展为包括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资源对接、资质认证、绿色金融服务等48项综合服务。依托省基金云平台,设立两岸台企融资对接专区,组织50家股权基金为入选台企提供资本市场赋能方面的路演服务和投融资对接。依托省政府批准的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孵化基地,设立台企服务中心,支持台企股改上市融资。

7.在福州、厦门、泉州实施对台跨境贸易便利政策。优质企业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对台服务贸易项目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税务备案表。优质企业对台服务贸易项下特定代垫或分摊业务,直接由省内18家银行办理,无需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

8.加大对台资农业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省农行面向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内的台企台农,开办农村土地经营权、海域使用权抵押和农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扩大林权抵押林木种类范围,园区内种植的水果、茶树、绿化园林苗木以及台湾牛樟、油茶等主要林木均纳入可抵押树种范围。放大押品抵押率,房地产押品的流动资金贷款等抵押率最高可放大至100%,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抵押率最高可达60%,盛产期经济林抵押率最高可达60%。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园区内台企贷款利率最低可优惠至同期限LPR减100BP。

9.支持闽台航运船舶和企业发展。登记在台湾地区的船舶靠泊我省港口的,给予引航费全额补助(与需强制引航的大陆船舶类型相同的台湾船舶除外)。对当年度在我省港口产生的集装箱吞吐量增长的闽台集装箱航线运输企业给予分档奖励,吞吐量在7万标箱(含)以上8万标箱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吞吐量在8万标箱(含)以上9万标箱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20万元;吞吐量在9万标箱(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

10.推动闽台共同开展标准共通合作。以闽台合作形式在电子信息技术、农产品、服务业、新能源等4个重点行业领域推进两岸标准共通。面向台湾同胞开展标准化专家征集工作,支持相关领域专家加入已在福建落户的电子商务、五金制品、食用菌等67个国家专业标委会和茶产业、会展业、太阳能光伏等30个省级专业标委会。

三、鼓励台湾同胞来闽就业创业和培训实习

11.组织实施海峡两岸互联网营销师培训就业创业扶持计划。举办“电商主播大赛·两岸赛区”活动,为来闽参赛的台湾青年提供实习实训机会,培训考试合格即可取得由人社部认定的互联网营销师资格证书(包括直播销售员、选品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等4个工种),纳入福建广电台湾青年直播电商人才库。2024年将面向参赛的台湾青年提供1000个培训名额,并计划为100家台湾企业提供“直播带货”帮扶服务。

12.拓展台胞参与福建气象工作渠道。2024年提供10个岗位支持台湾气象人才到福建省气象部门实习。鼓励台湾气象专家担任福建省气象学会理事、会员,聘请台湾气象专家和台湾高校在读优秀博士担任省部级气象科技重点实验室特聘专家和团队成员。

13.为台胞在闽参加多种类船员培训、申办大陆船员证书提供便利。在厦门、平潭等地向台胞提供常态化的海船高级船员、游艇驾驶员、邮轮乘务员培训服务,对已在台湾参加过相关培训的台胞认可其培训资历。面向台湾同胞、联合台湾企业在集美大学开设“双燃料”船舶船员培训班,2024年计划开班6期、培训240人。满足发证条件的台胞可就近向海事部门申办相关的大陆船员证书。

第三批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布, 四方面 17 条:

一 、推进对台金融合

1.实施在闽台资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福建省内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借用外债,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手续,无需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

2.便利在闽台胞征信查询。布放113 台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一体机,支持使用台湾居民居住证、台胞证查询详版信用报告,实现“就近查、自助查、实时查”。

3.服务台胞享受便利移动支付。兴业银行等银行,依托中国银联,为来闽台胞提供“福旅通卡”,方便扫码支付。

4.设立一批重点服务台胞台企银行保险机构。设立60家重点机构,配备服务专员和专区,台胞台企可现场办理结售汇等全品类金融业务。

5.提供开立证券账户便利服务。在兴业证券、华福证券设置30个台胞专柜,同步在公司官网等设置台胞专栏,开展线上线下服务。

6.做好台资企业上市培育服务。依托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面向台资企业开展融资路演、股权激励等 37 项资本市场专项对接,为拟上新三板的台资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

二 、支持台湾同胞来闽发展

7.优化台胞在闽职称服务。在福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院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台胞,参加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认定或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其在台湾地区参加的项目、取得的成果等视同对应等级的专业工作业绩,在台湾地区从事技术工作的年限视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8.支持在闽台胞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在台湾地区尚未取得行医资质,其学历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在福建省符合条件的医院工作实践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可以在福建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9.鼓励台湾护理人员就业。漳州市5年内面向台湾护理人员每年提供240个岗位。入职的台湾护理人员可根据在台湾地区获得学历情况享受3000-4000元的入职奖补;可根据在台湾地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年限、技能等级享受每年1000-10000元的在职奖补。

三 、 扩大对台司法服务

10.设立“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着力搭建台湾公证文书验核比对、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等专业平台,为台胞台企提供涉台法律服务。

11.设立司法服务新平台。福建法院设立8个云端调处一站式服务中心,提供涉台纠纷调处线上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成立自贸(涉台)检察室,专司涉台检察服务职能。

12.支持台湾地区仲裁机构在厦门设立业务机构。对来厦设立业务机构的,根据年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规模,给予场所租金或购置补助;实际运营满一年的,最高可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 200 万元。

13.开展 “检察护企 ·送法进台企”活动。与 50 家台企 “结对”,送法上门,提供法律咨询。

四 、进一步便利台胞在闽生活旅游

14.推出数字“第一家园”服务平台。该平台有“我来看”“我来查”“我来办”三个板块,共设有15个服务栏目。设置电脑端和手机端两个登录渠道,并入驻“闽政通”台胞专区,使用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即可注册登录。

15.推广台胞在闽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线上申领。台胞通过“福建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台胞临驾申领”专区,只需一次性上传台胞身份证件和台湾驾驶证,即可领取临时驾驶许可。

16.提供台湾居民居住证“上门办”服务。行动不便的台胞可通过电话预约、委托申请等方式,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预约上门办理。

17.欢迎台湾同胞来福建旅游。鼓励畅游妈祖故里,台胞到湄洲岛旅游可以20元购买轮渡往返船票,免费游览湄洲岛上景点。台胞赴莆田市内九鲤湖等4个景区游览享受免收首道门票。设立台胞游大武夷引客奖,对旅游市场主体组织台胞游客到南平旅游,分别对年度引入游客人数前三名给予一次性8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第四批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布,三方面 17 条:

一 、促进闽台服务业合作

1.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在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受理专窗,直接受理符合条件的台企申请。申请材料由原有的7类缩减至申请表、从业人员个人材料等2类,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网络等方式提交,审批时限由原有的15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

2.鼓励台湾工业设计机构在闽开展业务。对在闽开展工业设计业务的台资工业设计机构,获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500万元奖励。

3.支持马祖企业来福州从事商贸服务业。对设立在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先行先试区内的从事商贸服务业的马祖企业,同等享受福州市级商贸发展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叠加10%运营扶持奖励。对落地园区租用厂房或经营性用房的马祖企业,给予5年租金补贴,对租用经营性用房的马祖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400元装修奖补。

4.支持台胞台企参与莆田生技医疗产业合作。台胞到莆田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就业,租住秀屿区、湄洲湾北岸开发区国有房产的,予以房租减半。入驻园区的台资生物医药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并进入生产前,由园区免费提供研发和试生产场地。

5.支持台胞台企开展林业碳中和合作。台胞持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可按现行交易价格七折购买三明林业碳票,并可用于碳中和使用、流通。

二 、支持对台农林渔业发展

6.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按既有台湾农民创业园政策,对2024年新设的8个台湾农民创业园给予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园内台资农业企业实施贷款贴息补助,2025年单列500亩新增建设用地基础指标,用于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及所在县域发展。

7.加强台企涉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保障。所在县(市、区)定额不足的,可申请使用省级调剂定额予以补充。单个项目用林超过50公顷的直接由省林业局保障林地定额。

8.支持台胞参与宁德海洋渔业养殖合作。对在宁德市从事海上养殖、台资占比在30%以上(含30%)并实缴到资的台企由属地县级财政每年补助50%应缴海域使用租金,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购买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的,由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各补助20%保费,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9.支持在闽台企发展绿色食品。在闽台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的,免收标志使用费。

10.为在龙岩发展的台企提供用地保障支持。龙岩市预留5%机动指标优先支持台企从事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在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对茶园、樱花为主体列入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用地,单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30亩的,可在村庄规划中布局实施。

11.支持台胞台企在花卉苗木产业集中区投资兴业。 台胞台企在泉州市建设设施花卉面积超过林地报批面积 50%以上的,给予每亩 3 万元的 “ 三通一平”补助, 台企新获评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或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三 、支持在闽台胞更好发展

12.新增第四批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目录。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电子设备装接工等10个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纳入直接采认范围,直接采认项目由50个扩大到60个。

13.建立台胞评选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名人绿色通道。对获得福建省一级(高级)技师资格以上的,可直接参评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对获得福建省中级工艺美术师职称资格以上的,可直接参评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

14.支持台胞参加福建省级重要创新创业赛事。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中基本资格条件并来闽就业创业的获奖台胞,以“免申即认”方式予以认定,享受相应工作生活待遇。

15.支持台胞到宁德锂电行业就业发展。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厦钨新能源等企业三年内每年面向台胞提供100个以上就业岗位,对新增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台胞到宁德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一年以上,给予个人每年5万元补助,累计不超过三年。

16.便利台胞线上换领、补领台湾居民居住证。在福建省领取台湾居民居住证、居住住址未发生改变的台胞,可在证件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内,通过闽政通App“公安便民”或“台胞台企数字‘第一家园’”专栏申请,5个工作日内办结。

17.设立“闽台婚姻家庭服务专线”。依托“12338”福建省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开设,为涉台婚姻家庭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婚姻公证、子女就学等咨询服务。

第五批 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布,三方面 12 条:

一、支持台企台商发展

1.加大台资企业用地用海保障。单列 1200 亩用地基础指标用于保障全省 6 个台商投资区项目建设。对台企备案制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无需再出具用海预审意见。

2.鼓励闽台(南靖)精密机械产业园台资企业项目建设。对机床绿色铸造、控制系统、刀库、主轴、线轨等重点项目,投产后实际固投达到500万元(含)至2000万元,给予单个项目10万元奖励;实际固投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给予单个项目20万元奖励。

3.对台资水产养殖企业实施保费优惠。购买省渔业互保协会水产养殖台风、高温暴雨、大黄鱼价格等类别水产养殖保险的,可享受签单保费 5%的优惠。建立陆基循环水养殖、数字化管理系统等节能减污技术体系的,可叠加 5%优惠;续保且上一年度未发生理赔的,可叠加 5%优惠;连续两年、三年、 四年及以上未发生理赔的,分别给予 10%、15%、20%优惠。单笔保费优惠上限 5 万元,全省年总优惠额度为 200 万元。

4.支持台企台商共同发展莆田工艺美术产业。对新入驻莆田工艺美术城并租用公营房产的台企,第一年免除100Ⅳ场地租金。为参加海峡艺博会的台商提供免费展位和食宿以及每个展位2000元交通补助。对台企在APEC、G20、金砖会议、博鳌论坛等大型会议中展示宣传莆田工艺美术的,每场次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助力台农台企发展。 由省福农农资集团以直供价格向我省台湾农民创业园台农台企直接配送供应果蔬、茶叶等种植专用肥和高效低毒绿色生物农药。全省供销社系统安排 10 个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或超市,免费设立台农台企销售专区专柜。全省供销社系统的 “庄稼医院” 、茶叶检测机构免费为台农台企提供土壤养分含量、茶样品质等检测服务。

二、优化台胞台企办税服务

6.开设台胞台企税费智能办税平台。平台依托“台胞台企数字第一家园”开通,开展自主切换证件类型、个性化申报提醒、多税种融合申报等188项智能办税服务,全流程线上办理46个税费种缴纳,打造“零接触、一站式”涉台办税新模式。

7.设立台胞台企税务咨询专线。专线依托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开设,提供涉台税费政策咨询、权益保障、意见建议等服务,同步提供闽南语、普通话双语服务。

8.举办“税企面对面”涉台专场服务系列活动。全省税务系统在2026年底前举办100场面向台资企业的宣税办税系列活动,着力解决台资企业关心反映的问题诉求。

三、推进对台商贸文旅交流合作

9.支持台胞开设沙县小吃门店。对在台湾开设沙县小吃门店的台湾同胞,由台湾沙县小吃品牌管理公司统一提供服务,并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助。同时,三明市每年提供200个名额,免费为台湾青年提供沙县小吃技艺、中式烹饪师、中式面点师、茶艺师、短视频制作、无人机操作等14类职业技能培训。

10.鼓励台湾同胞参与南平民宿改造升级。支持台湾旅游业者与南平民宿业者共同打造“武夷茗宿”品牌,对台湾业者参与经营并进行改造升级的民宿,按照装修合同金额的20%给予补贴,单个民宿补贴金额不超过6万元。

11.提供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旅客往来“退票险”服务。旅客可通过“i海台”平台购买退票损失保险,每份保险费5元,发生保险约定原因导致退票后,全额赔付船票退票手续费,减少旅客因退票产生的经济损失。

12.支持台湾艺人来榕文艺演出。对经审批后在福州市城市商圈、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等区域举办的台湾艺人小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艺团队中台湾艺人数达5人以上,且表演曲目时长占演出总时长超70%),按照台湾艺人演出合同金额的40%给予奖励,单次审批演出时间段内奖励合计最高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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