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7·23”重要讲话强调:“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当前,浙江经济发展面临着世界经济复苏进程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而粗放型增长方式又亟待转变的多重考验。面对新形势,全省是否仍需扩大有效投资、是否能够扩大有效投资、怎样才能扩大有效投资?这些已成为直接影响浙江经济“稳中求进、转中求好”和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重大问题。
新形势下扩大有效投资具有双重功能
在浙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关口,扩大有效投资不仅具有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而且具有 推进转型升级的功能。浙江要全面落实“调结构、抓转型,重投入、兴实体、强改革、优环境、惠民生、促和谐”的发展思路,一个最重要的抓手就是激活和扩大有效投资,确保形成一种投资增速合理的发展格局。
有效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改革开放30多年来,投资不仅是浙江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而且也是导致增长波动的最主要因素。当前,浙江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关口,必须努力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增长转变。但需要指出,这种转变不可能在短期内一蹴而就。在消费未能形成新热点并大规模启动,出口增长又面临诸多不稳定、不确定性的情况下,确保合理的投资增速既是“协调拉动”的内容和要求,也是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必然选择。
有效投资是推进转型升级的有生力量。有效投资不仅是经济增长的一台发动机,也是“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一支生力军。有效投资的核心就在于坚持效益优先,注重结构优化,提高投入产出比。因此,扩大有效投资可以通过增量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突破,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突破,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大突破,促进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重大突破。在转型升级的一些重要节点上,有效投资往往成为决定调整方向和力度的关键性因素。
确保高于GDP增速50%左右的投资增速,是浙江经济“稳中求进、转中求好”的需要。稳中求进,稳是为更好地进,进是为长远的稳,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稳的关键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的关键则是转中求好,即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稳中求进、转中求好”,又都有赖于合理的投资增速。现阶段,浙江既不能将处于高速增长时期的投资增速作为合理目标,也不能将处于大幅回落阶段的投资增速作为合理目标,两者均不符合“稳中求进、转中求好”的现实要求。综合考虑浙江发展阶段特点、资源要素制约、增长方式转变和企业投资行为变化等,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合理的投资增速宜把握在高于GDP增速的50%左右,即投资弹性系数为1.5上下,这将既有利于拉动经济增长,也有利于推进转型升级。
新形势下扩大有效投资面临双重考验
经济增速放缓、宏观调控“两难”、资源要素制约和区域间竞争加剧,使浙江扩大有效投资的难度加大。能否成功应对这些挑战,将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从投资的主要板块看,一是浙江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已“见顶回落”。目前铁路项目受制于金融政策,能源项目受制于审批程序,水利项目受制于规模不大,加上土地财政减少导致政府投资增长进入“瓶颈”期,若缺乏有力度的政策,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潮短期内难以形成。二是浙江制造业以“敏感”的民营经济为主,若缺乏有力度的举措,外需不振、产能过剩、成本上升、预期下滑、融资困难和用地紧张等,将使全省制造业投资短期内提升乏力。三是浙江对房地产投资特别是土地购置费依赖较多,若国家房地产调控不放松,受限贷、限购、限价等政策和资金绷紧、节奏放缓等行业预期的影响,房地产投资短期内难见转好的迹象。
从区域间竞争态势看,由于各省份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不同,资源价格、要素成本、环保门槛等存在很大差异,而且招商引资政策也各有千秋,必然会促使一批投资谋求向省外和境外的发展。伴随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格局的调整,中西部已成为投资增长的重要区域,以投资带动增长的意愿强烈。由于中西部投资增量的相当部分来自于省外,而浙商的投资更是其着力争夺的对象。因而与其他省份相比,浙江扩大有效投资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外部环境的变化、国家重大战略的调整和省内发展环境的改善,为扩大有效投资提供了新的机遇。能否“不失时机”,同样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从国际看,全球经济再平衡开启了新一轮产业调整和转移的时间之窗,为浙江扩大有效投资提供了重要机遇期。从国内看,国家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意味着将有更多的政策和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同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也将为大量民间资本提供新的投资空间。从浙江看,全面启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等三大国家战略,大胆探索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12项任务,深入推进以产业集聚区、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区和科技城为代表的“四大建设”,确保落实以“三个千亿”工程为主的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立有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加紧实施浙商回归和民营经济大发展工程,着力优化各级政府治理结构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等,都将为扩大有效投资提供难得机遇和有力支撑。
新形势下推进有效投资重在优化投资结构
在双重考验的新形势下,发挥有效投资的双重功能,关键在于优化投资结构。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投资,总体上以粗放型增长为主要特征,近年来更突显出“工业投资低、技术改造投资低、新兴产业投资低和人才、科技、教育等创新要素投入低”的结构性问题。因此,在当前全省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关口,必须注重以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来推进扩张有效投资,以今天的投资结构来影响明天的发展方式。
进一步优化投资主体结构,在巩固央企合作、对接国际资本的同时,全力激活浙江的民间资本,着力解决“谁来投”的问题。扩大有效投资,有赖于社会各方的广泛参与。这就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投资主体结构,坚持以是否有利于形成先进生产力为标准,对国有和非国有投资一视同仁,对内资和外资一视同仁,充分释放它们各自的潜能,并从总体上改善投资效益。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但目前投资风险加大、投资领域限制和投资能力不足,抑制了全省民营企业的投资意愿和投资水平。因此,在继续加大与央企合作、吸引高端国际资本来浙江投资的同时,应以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获批和“新36条”实施细则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发挥浙江民间资本充裕的优势,提升民营经济的产业素质,激发社会投资主体的积极性,提高投资增长的内生动力,拓宽他们的融资渠道和投资领域,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体经济和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支持浙商回归并通过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
进一步优化资本投向结构,在力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同时,全面加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生产性服务业互动共进的力度,着力解决“投什么”的问题。扩大有效投资,方向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一方面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投资,另一方面要加快整合不同资源和创新要素,力促各类资本更多地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力争在其中一些有基础、有条件的领域中率先取得突破,抢占下一步竞争的制高点。但同时,必须高度关注和全面加大对传统产业、特别是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力度。鉴于技术改造具有投资省、技术新、消耗低、实施快、效益好的特点,应进一步强化技改专项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技改项目贴息、补助等扶持政策,努力扩大全省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加快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必须高度关注和全面加大传统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互动共进的力度。通过鼓励企业细化内部分工,推进生产制造系统与生产服务系统的分离,推进研发、设计、营销等环节的专业化发展;通过放宽对生产性服务业的管制,强化政策导向,强化配套支持,来促成两者互动发展、共同升级的局面。
进一步优化投资区域结构,在加快海洋经济、山区经济发展的同时,把新型城市化作为扩大有效投资的关键支撑,着力解决“投哪里”的问题。扩大有效投资,在布局上需要充分利用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等建设,加快推进衢州山区科学发展试验区、丽水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建设,以进一步拓展投资空间、激发投资活力。但同时必须看到,今后一个时期内,城市化将是全省投资需求的不竭之源。城市的集约发展、组群发展、新型城市化与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与融合发展,不仅将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民生工程带来长期而巨大的投资需求,而且将有力吸引人才、科技、教育等创新要素的投入与集聚。因此,扩大有效投资,应不失时机地大力推动全省的新型城市化进程,增强城市群和都市区功能,加快中心镇和小城市培育,促进城镇与农村融合发展,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着力解决“怎么投”的问题。扩大有效投资,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改进政府服务协调、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同时,注重处理好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关系。要进一步界定政府投资的领域和重点,将政府投资更多地用于一些回报率低、风险高、社会效益大的项目,用于民生改善、社会发展、生态环保以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项目,减少和避免对民间投资的“挤出效应”。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的考核体系和办法,强化扩大有效投资的考核目标,增加投资考核体系中结构性指标的权重,不断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率。要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并以贴息、保值、政府采购等为撬动的杠杆,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改善民间投资预期,增强民间投资意愿,带动民间投资持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