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湾风电产业发展概况
台湾风能蕴藏丰富,根据“经济部能源局”评估台湾风电潜能理论值为13.6GW,陆域4.6GW、海域9GW;若考虑限制区域、断层、地震、环保、交通及军事区域等因素,实际可开发风电容量约为2.6GW,陆域规模1.4GW、海域1.2GW。由于台湾陆上风电能够开发的地方有限,因此朝向离岸开发已成为未来风电发展的趋势。截至2010年4月底台湾风电装置量为376MW,其中六成来自台电,其它来自民间开发业者,包含台塑重工、天隆纸业、英华威等。
根据2007年11月“行政院”所召开的产业科技策略会议,台湾风电科技发展蓝图与产业化分成三阶段,2007~2010年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建立关键组件商品化技术与完成整机商品自主设计开发,累计装置容量目标为980MW;2011~2015年为第二阶段,主要为完成抗台耐震离岸风力机开发,目标为1,480MW;2016~2025年为第三阶段,主要为完成30MW先导浮力型离岸风电场设置,目标为3,000MW。离岸风电规划采用逐步开发方式,以300MW作为第一阶段核准筹设的总装置容量上限,以后各阶段核准筹设目标值则视第一阶段执行成果再行订定。
台湾过去未发展风机系统产品,但从原物料、零组件、次系统及风场营运均有厂商投入,具备风力机产业供应链雏型,技术层次属于代工生产阶段,设计能力有待提升,厂商虽有意愿及能力投入风机零组件供应,但因缺乏实绩而无法切入国际供应链,因此目前所建置陆域风场风机全部为进口采购,仅塔架为岛内厂商100%制造。东元风电为台湾第一个开发风机系统的企业,目前有4个生产基地,分别位于美国德州、江苏无锡、福建漳州与台湾中坜,年总产能最大可达500支。
大型风力发电机技术门坎高,台湾产业成形尚需时间,然而受惠于台湾在轻机械、小型发电机以及不断电系统(UPS)的良好基础, 10kW以下的小型风力发电机台湾已有九家企业开发出商业化产品,并有十余家零组件厂商供应材料;1kW以下小风机有四家企业投入共6款机型,1~10kW级距风机有十四家企业投入系统开发,10kW以上则有崨豹公司50kW小风机即将进入商业化量产,以及核能研究所投入开发的25kW、150kW及600kW小风机。
就台湾整个风力机产业结构来看,1kW 以下中小型风力机产业链完整,1~10kW之间的产业链只欠缺轴承与滑环零组件厂商,其它零组件产业链具备良好实力。而10kW以下风力机正是目前英美使用最为广泛的机种,表明台湾中小型风力机产业发展现况符合全球趋势。以垂直轴来讲,全球技术尚在初期阶段,而台湾已有新高、宏锐、富田与康伯威四家系统厂已具备商业化技术条件;另外,也有部分厂商开发出可DIY组装、可移动、可收起、可与景观结合的特色产品,显示台湾产业灵活、弹性的竞争优势,在小风机产业中具有极大发展潜力。
二、两岸风电产业合作契机
1.大型风力机产业
大型风电产业包含风机制造、维修代工组装及风厂营运管理等三个重要领域。风机与风场开发之投资成本高昂,营运维护程序繁复,且欧美国家在大型风机系统具有领先优势。然而,在离岸风电部分,台湾海峡风电资源丰富,且亚洲气候、地理条件与欧美不同,开发抗台耐震式风机具备有利市场。目前中国已有华锐、金风与东风等三家系统厂进入全球前十大风机厂商,具备规模经济优势,可与信息、终端产品见长的台湾企业进行合作,共同开发抗台耐震式离岸风电,并应用于风机运转及降低维护成本。
为开发离岸风电,最基础的工作是先建立 “海上测风塔与观测塔”,搜集气象、风速、海流、海蚀、生态等资料,为风机设计与海事工程规划提供参考。同时应发挥两岸各自优势,就风力发电产业及相关的信息、通讯、机械、电机电子等方面加强合作,优化整合产业链。在产品标准与认证部分,建立符合两岸特殊环境的风电产品标准、质量监控与认证制度,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
2.中小型风力机产业
台湾中小风机产业链完整,中小风机系列产品多元化且已商业化出口,正处于积极拓展市场阶段。中国大陆目前为全球小风机第三大市场,仅次于美国及英国,在内蒙古及西北部偏远地区电网不普及地区,具有广大潜在市场。但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大陆小风机市场目前无相关标准,风电产品规格认证不一,质量良莠不齐,仿冒问题严重。台湾在中小型风机的研发上具备优势,若两岸能针对中小型风机市场及技术开发共同合作,将可产生双赢局面。以下提出两岸共同推动产业合作的构想:
(1) 提供小风机装置补助与并网收购电价,扩大市场规模
目前两岸中小风机产业皆缺乏政策支持,都尚未列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也未提出具体目标与扶植措施。台湾已提出大型风电与小型风电收购电价,但并未对于装置小风机给予装置补助;中国大陆方面,目前收购电价政策仅针对大型风电,装置补助则仅在部分地方有项目推动。而国际小型风机最大市场美国、英国都制定了针对太阳光电与小风机等小型分布式电力系统提供相同设备装置补助的政策措施,以加速推动产业发展。
建议大陆针对小型风电应允许并网,并提供并网收购电价,优先鼓励电网不普及的偏远地区给予装置补助,以加速市场成型;在西部边远地区,建议将中小型风机列入国家“支农”项目,给予优惠补贴。
(2) 减免关税,鼓励台商开发偏远电网不普及地区
建议大陆提出政策优惠措施,例如降低进口关税与增值税、投资奖励、设置生产专区等,鼓励台商开发沿岸地区、西北戈壁区、内蒙、新疆、西北省区及海南岛等。执行偏远地区用电立即到达的分布式电源设计建制优势,估计总市场规模约70亿美元。大陆市场虽大,但台商欲进入并不容易,建议大陆能优先保障台商权益。例如在小风机上能优先采购台湾产品,政府公共工程优先采购台湾优质产品,特别是台湾具技术优势的风光互补系统。
(3) 建立两岸小风机共通标准,保护知识产权
大陆具有生产制造优势且具备广大市场,一旦产业发展进入大量生产阶段,台商赴中国设立工厂将成为必然趋势。然而,两岸目前皆无国家级检测机构和认证体系,台湾已于台南七股建立中小风机测试场,但尚未获得国际认证。根据台湾中小型风力机发展协会调查,业者希望能制订两岸小风机共通标准、建立共同测试认证平台,在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下,针对电控器、支撑主体结构和组装方面进行合作。在测试验证部分,希望针对实地测试、建立认证标准与关键组件认证进行合作;比照英国及美国所制定的IEC测试方式,制订共同风机标准,以与国际标准接轨;在市电并联逆变器方面,订立有别于JIS、UL及VDE的两岸共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