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进口却谎称进口,以此误导消费者,近日,福安市工商局对某电机厂虚假宣传行为开出了1.1万元的罚单。
据了解,近期,福安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福安市阳泉社区黄坑工业区的某电机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某型号自吸泵,外包装上标注“100%铜线,进口轴承”。但该厂现场无法提供“进口轴承”相关证据。经立案查明,该公司分别于2012年10月3日和2013年4月29日,接到江苏客户下单生产自吸泵共计400台,合同总价5.07万元,要求在自吸泵外包装箱标注“100%(全)铜线进口轴承”。该厂的行为违法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构成了对商品质量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最终,福安市工商局对该电机厂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处以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梁荣 曾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