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联手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2013/08/20  来源:中国工业报  作者:Lu2011   浏览: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日前共同发布《打击稀土开采、生产、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8月15日至11月15日,开展打击稀土开采、生产、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涉及六大方面。
 

重点打击非法开采稀土行为。重点查处非法盗采、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稀土矿山生产存在的越界开采、超指标开采行为,取缔非法开采(回收)矿点,依法没收矿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
  

整顿违规生产行为。重点核查冶炼分离企业矿产品来源、执行指令性计划和相关政策情况。依法没收其收购的非法开采和无法说明来源的稀土矿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对无计划、超计划生产企业,立即责令停产。
  

打击流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贸易企业购销的稀土矿产品,对买卖非法开采和无法说明来源的稀土矿产品,依法没收矿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
  

清理稀土废旧产品回收及综合利用企业。查清与生产数量对应的原料来源、数量及库存原料,并予以核实。对以资源综合利用为名,变相收购加工非法稀土矿产品的,立即责令停产整改,依法没收非法稀土矿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
  

打击黑色利益链。各地要认真核查举报的违法开采、生产、销售、走私稀土产品等线索,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检查稀土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地要对照《若干意见》要求,检查各级政府落实稀土管理责任,执行指令性生产计划、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环保核查、安全生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明确加强监管的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据悉,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即8月15日至9月30日,为各省(区、市)自查阶段;9月30日至10月25日,为部门联合检查阶段;10月25日至11月15日,为整改工作总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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