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应当以谁为申请人?

发布时间:2013/09/30  来源:本站  作者:Lu2011   浏览:

由谁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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