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道出了职工群众的期盼和心声。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张世平表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必须妥善处理好推进改革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职工群众。为此,她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要共商改革大计,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利。目前我国职工人数已达3.5亿人,让职工对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事项有充分的知情权和话语权,是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忽视甚至损害职工利益的改革不可能得到职工认同。要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包括非公和中小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广泛建立职代会。
二要共推改革发展,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目前我国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与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建设“技工大国”的要求不相适应,技术工人供需缺口在2200万~3300万人之间,应把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建设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进一步激发职工创造潜能。
三要共享改革成果,确保各项民生政策惠及职工群众。目前广大劳动者实际收入增长缓慢,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相协调。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应早日出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落实劳动报酬比重提高和职工工资增长的具体目标,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合理运用税收杠杆,降低中小企业税负水平,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行更低的增值税税率或免除增值税。
四要共帮困难职工,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截至2013年6月,全国各级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有489万户。在制定新一轮改革政策时,一定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从源头上避免造成新的困难职工群体。应把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预算,建立健全财政、劳动、民政、教育、卫生等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