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前不久出台的吉林省《关于全力支持全民创业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中了解到,今后在吉林省创办的中小企业,其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注册时可以“零首付”,非货币出资比例最高亦可达100%。
据吉林省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吉林省规定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可以实行“零首付”,而此次则将注册资本零首付限额由50万元放宽至100万元;企业注册资本金的缴付时限也从原来的最长两年放宽至5年。这一做法的主要目的就是想让零首付政策惠及更多的小微企业,切实解决他们启动资金不足的难题。
与此同时,针对用非货币财产出资形式办企业,该《意见》还提出,今后在吉林省的创业者,凡以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资产出资,评估价格在500万元以内的,出资比例不再受过去70%的上限规定限制,最高可以达到100%。今后,只要符合条件,完全没有货币出资也可以办公司。这一举措将极大降低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的门槛,也必将极大的调动该省科技人员的创业热情。
(王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