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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做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29  来源:本站  作者:Lu2011   浏览:

 闽经信函中小〔2014〕471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4〕462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决定联合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厦门大学等承担机构开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国家计划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不少于1000人/年,学员通过全部课程,并经考核合格的,将统一颁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结业证书”,进入“全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库”。

    (二)培训对象主要针对成长性良好、创新能力强、在区域或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兼顾具有发展潜质的创业型中小企业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具体要求详见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企业函〔2013〕758号、〔2014〕462号文件,我委闽经贸函企业〔2013〕724号文件及厦门大学招生简章,请登陆上述单位官方网站搜索全文)。

    (三)培训主要采用培训研讨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包括:课堂教学与专题讲座;课堂互动与专题研讨;实地参观、参访、考察企业;移动课堂;境外游学;公益活动与社会扶贫等,此外,将组织若干次参访企业、移动课堂等。项目持续十年,专题培养一年,此后学员每年可享受一定天数的复训,还可以通过加入领军人才俱乐部的方式终身享受领军人才服务平台服务,参加系列活动。

    二、培训组织

    请各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推荐报名工作。每个培训班各县(市、区)可各推荐1名学员,沿海中小企业发展大县推荐不超过2名学员。

    请各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平衡、汇总、初审后,于8月31日前将参加今年秋季班及明年春、秋季班的学员推荐名单报我委中小企业处审核上报。今后年份各班次审核报批时间由招生简章明确,一般不再专门发文通知。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厦大福建班具体管理信息将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DP中心网站(http://www.xmuedp.com)上发布,接受监督。

    我委中小企业处联系电话:0591-87856058/87833524;传    真:0591-87833147;电子邮箱:zxqyc@fjetc.gov.cn。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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